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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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26 16:10:1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930,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负责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

3.指导中、基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统一全省的执法标准和尺度;

4.协助党委和人大管理下级法院干部;

5.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98年,主要职能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

2.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

3.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和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

4.依法对下级铁路运输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依法监督、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工作;

5.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及监察工作。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2年,主要职能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且需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办理赔偿案件;

3.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6.接受人大监督;

7.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能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办理赔偿案件;

3.依法审理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接受省高院以及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6.接受人大监督;

7.负责本院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基层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31个,包括: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刑四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一庭、审监二庭、审监三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处、国家赔偿办公室、环境资源审判庭、知识产权庭等19个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督察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新闻、后勤服务中心、外事处、法警总队、技术处、老干办、法官学院10个司法政务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等2个党务部门。管辖17个中级法院、131个基层法院,348个人民法庭。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单位3个,包括: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机构12个,包括:环境资源法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8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督察室、司法警察支队4个司法政务部门,管辖2个基层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内设机构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3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2个司法政务部门。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内设机构5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3个审判业务部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2个司法政务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运用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公正司法、定分止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坚持凝心铸魂,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带动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不折不扣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服务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司法屏障。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健全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环境资源、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司法保障机制,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执法司法有效衔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三是践行“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做实为人民司法。积极参与和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助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将更多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强化释法说理,彰显人文关怀,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四是狠抓“九分落实”,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推进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数字法院建设,赋能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五是深化自我革命,锻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司法人员能力培养,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全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不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营造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4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3人,其中:行政编制632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6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7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13人。

车辆编制76辆,实有车辆7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0,617,930.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9,299,730.6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18,2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3,884,852.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代编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对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结转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三是单位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9,299,730.69元,其中:本年收入1,014,796,364.88元,上年结转收入4,503,365.8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4,796,364.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357,752.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代编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对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结转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0,617,930.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9,299,730.69元,其中:基本支出544,533,354.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25,353.27,主要原因分析代编全省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474,766,375.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583,106.0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代编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对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结转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469,836,375.81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办案业务以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其他人员支出、部门预算机动经费支出、法院系统政法转移支付省级配套专项支出、全省法院系统提质增效经费支出、服装经费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支出1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法院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491,381,938.77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支出、法院系统乡镇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0,18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43,225.7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48.37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603,777.39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583,302.35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1,67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145,012.24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和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5个,采购预算总额28,603,976.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80,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23,576.51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13,696.93元,较上年减少63,847.13元,下降1.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212,5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80,500.00元,较上年减少49,500.00元,下降5.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97次,共计接待566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云办通〔202348号)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计2025年公务接待总量较往年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80,696.93元,较上年减少14,347.13元,下降0.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0,696.93元,较上年减少14,347.13元,下降0.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6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更新老旧车辆,维修保养费有所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选取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作为部门评价重点项目,该项目支出金额较大,且能完整体现法院中心工作。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的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项目支出旨在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结案率:指在一定统计周期内,审结的案件数量与受理案件数量和旧存案件数量之和的比率。

2.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5.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002,511.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0,197.69,主要原因分析: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预算并入省高院机关,公用经费核定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343,445,771.80元,其中,流动资产446,844,772.61元,固定资产735,362,593.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34,700.00元,无形资产144,607,010.07元,其他资产16,196,695.8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67,784.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93,538.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4,881.93元;报废报损资产1317项,账面原值13,262,750.3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1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8,185,272.00元,其中出租资产34,666.7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185,272.0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鲁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