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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千元到2.5万元,在执行援助中延续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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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盘龙区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4:59:42 打印 字号: | |

      2025年1月22日上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件社会援助款项发放大会,通报盘龙法院开展执行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集中向近期符合执行援助条件的27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援助款。会议由盘龙法院执行局局长郎春生主持。


      会上,盘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剑通报盘龙法院开展执行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解答了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关于执行案件社会援助的相关问题。

整合社会力量

化解执行不能之困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的“民生工程”,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工作是这项民生工程的有益补充。盘龙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主动延伸执行工作职能,守正创新,聚力攻坚司法为民的难点堵点,自2022年6月起,在全省法院先行先试开展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运行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截至目前,累计收到社会援助款项200余万元,援助300多人次发放援助款项130多万元,既更好地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又更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助力化解社会矛盾。

        与此同时,在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工作开展过程中,盘龙法院坚持规范化管理理念,在申请援助的条件、援助资金的监管、援助对象的审查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援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一分一厘

既彰显民生关怀

更体现司法温度

         随后,为在场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援助款。

        本次援助款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各类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等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加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援助款项15.5万元,根据评议情况,最低援助款为2000元,最高为25000元



      不论是会上,亦或是会后,感受到人民法院善意的申请执行人们纷纷表达了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其中,一位头发花白的申请执行人黄某对现场的媒体记者说道:“感谢法院的执行援助制度,几千块对于一些人来说不多,但对于我的家庭来说却真是能帮助我们渡过现在的难关。”

        2024年,经对黄某与某驾驶培训公司的劳务纠纷一案依法审理,盘龙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黄某劳务费合计4000元。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且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已于2023年5月23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12月,黄某向盘龙法院申请社会援助。盘龙法院执行案件社会援助中心办公室评议后认为,援助申请人黄某为劳务纠纷,年纪已大又无固定经济来源,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更是雪上加霜,符合援助条件,最终决定对其给予4000元的社会援助。


创新实践不停步

司法为民无止境

       在探索创新的路上,盘龙法院将立足实际、锲而不舍,聚沙成塔、汇聚力量,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让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惠及更多司法案件中的困难群众,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变得更加具体实在,可感可触。


 

来源:盘龙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饶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