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民事案件,15岁的夏某因生活费问题与其父亲对簿公堂。
2015年11月因父母双方感情破裂在大关县人民法院离异,原告夏某(以下称原告)一直由母亲卢某抚养,每月由父亲夏某(以下称被告)支付300抚养费。但随着物价逐年增高,原告也即将步入高中,300元抚养费已无法支撑原告基本生活开支需要,遂提出增加抚养费至1200元每月。
案件诉至大关县人民法院后,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到场,在了解到双方系因为心中存有芥蒂,并非没有能力达成协议。因此没有急于进入正式的庭审程序,而是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这种调解策略,旨在避免双方直接冲突,为彼此提供一个更为宽松、私密的表达空间,让情绪得以平复,理性得以回归。同时,原告的律师也积极参与调解,从法律角度为原告提供建议,帮助其理性看待问题,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然而,初次调解并未能立即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心中的芥蒂依旧存在,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最终,在一次次的沟通与尝试后,双方达成了共识,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为止,这一协议不仅解决了眼前的纠纷,更为双方的未来铺设了一条和谐共处的新路。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是对大关县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肯定,更是对调解制度价值的一次生动诠释。它告诉我们,调解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需要时间、耐心与智慧的共同作用。在矛盾与纷争面前,法律是冰冷的准则,但司法工作者的人文关怀却是温暖的灯塔,照亮着前行的道路,引领着人们走向和解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