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会上,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安宁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安宁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建设美丽中国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在过去的14年中,环境资源审判庭不断探索实践执法办案与生态修复相统一的审判之路,致力于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建设,提升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履行职责
自2010年安宁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以来,实行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依法审理集中管辖区域内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坚持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强化事前预防性司法和事后恢复性司法的应用,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近10年,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含公益诉讼案件)共计496件。
创新工作方法
坚持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探索生态司法修复方式的多样性,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异地修复”“增殖放流”等多种修复性判决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在长江流域水系、滇池开展增殖放流,定期开展巡河护河活动。2012年建成了全国首个公益诉讼林——“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2023年与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共建云南省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与检察、公安、环保、林草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的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行政非诉案件业务会议,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扩大办案效果,防患于未然。
广泛开展宣传
加大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法治宣传力度,打造优秀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深入推进涉环境资源案件的源头治理。拍摄的环保公益微视频《家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首届十佳微视频、全国第三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优秀作品等荣誉。主动到街道和社区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理”活动,拍摄普法短剧,用群众喜欢的方式多渠道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全民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形成生态司法保护“安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