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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云南法院2个集体、3名个人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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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9 09:11:28 打印 字号: | |

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依法全面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化发展,不断加强权利救济和保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共同推动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在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司法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十周年之际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等50个集体胡华峰等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中,云南法院1个集体获评“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成绩突出集体”1个集体获评“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3名个人获评“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获奖名单如下
↓↓↓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成绩突出集体(云南省)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云南省)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云南省)

张锐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宋国礼 楚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赵佛蓉(女,白族)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