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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丨我和龙头山中心法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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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09 15:48:47 打印 字号: | |

2014年8月3日,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对群众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灾害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015年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鲁甸县龙头山镇听取了当地干部关于灾区恢复重建的情况汇报。他强调,灾区恢复重建一定要搞好规划,生活恢复和生产恢复一起抓,灾后恢复重建和扶贫开发一起抓,重建家园步伐要加快。要把住房质量放在首位,提高抗震水平,建设抗震民居,确保灾区群众住有所居、住有所安。

震后十年,龙头山中心法庭坚持把公正、廉洁、为民的理念始终贯穿到具体工作中,着力在具体的纠纷化解中融入抗震精神和感恩理念。四位时任法庭庭长分别讲述了他们和法庭的故事。

 

“帐篷法庭”里的我们

黄炎,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在龙头山中心法庭工作,期间担任法庭负责人。

我永远都忘不了,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地震来袭,顷刻间山崩地裂,房屋倒塌,家园受损,法庭原址受到损坏,丧失了正常的办公条件。为了保证庭审工作正常开展,群众案件不因地震在我们手中积压,在院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临时成立了“帐篷法庭”。8月13日13时,我们在帐篷里公开审理了雷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敲响了震后“第一槌”。

当时我们穿着的蓝色制服已经泛黄,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心有余悸,但没有一个人退缩。当入党誓词在满目疮痍的龙头山镇上一遍又一遍地响起,我的内心前所未有地被触动,红色信仰在此刻具象化。

“生活还要继续,我们要如期开庭,在尽快帮助人民群众建立灾后重建的信心中贡献法庭力量。”这句话是我每天都要和兄弟姊妹们相互打气的家常,除了交流办案经验,大家讨论得最多的就是怎样才能把地震对法庭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比我们更焦虑的是我们的家人。父母的担忧,家属的牵挂,孩子的期盼,让我们“最怕”的是接到家里的电话。

当时除了抗震救灾和案件审理外,我们最主要的工作是接受群众关于婚姻、继承、保险理赔以及物资捐赠方面的法律咨询。我印象最深的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从外地回来要离婚的一对夫妻,在共同经历了地震后,劫后余生的还有他们的感情。双方都有亲友罹难,在死亡面前,她们重新看到了对方身上的闪光点。我们趁热打铁进行调解,促成双方重归于好。

 

“板房法庭”搬到“民房法庭”

罗昌彦,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在龙头山中心法庭工作,担任法庭负责人。

我是龙头山法庭历任庭长中任职时间最短的,但却经历了法庭搬迁最多的一个时期。我到任时,地震损坏的法庭尚未拆除,一片废墟中,一条让人毛骨悚然的裂缝从法庭屋顶蔓延到地面,但大楼并没有倒塌,在残垣断壁之中显得愈加高大,“龙头山镇法庭”几个字屹立不倒,这对我的冲击力非常大,我当时想,我们法庭的庭训就应当是“震不倒的法庭”。

随着救援的开展,震区条件有所好转,为了安置更多老百姓,我们法庭主动请缨,自行搬到了龙泉中学尚存的一个角落,在平地上搭起帐篷办公。晴天还好,一到雨天,雨水、汗水都分不清了。后来在院领导的关心下,我们从龙泉中学的角落搬到了板房。在当时“一脸汗水、一脚泥泞”的特殊困难时期,我们顶住了办公条件差、群众诉求多的考验,克服一切不利因素,法庭工作在全院各庭室中名列前茅。

随着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我们又租用民房办公,成立起“民房法庭”。当时面临员额法官改革,人员流动比较大,最艰难的时候,法庭只有我和一名辅警坚守。我绞尽脑汁思考如何在物资和人员都紧缺的条件下,把受理的二百六十多件案子尽快审结,给刚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老百姓增添法治底气。连续半年,我们两人开着警车穿梭在田间地头,在村里就地审案。一条横幅、几张方桌,划定好审判区域和旁听区域,一个临时法庭就布置好了。

半年的工作,让我从青涩小伙迅速蜕变成熟。最大的收获,是艰难的办公环境锤炼了我的党性作风,我深知司法公信力,是要靠实干撑起的。

 

“数字化法庭”到“移动法庭”

周云峰,2016年10月至2020年1月在龙头山中心法庭工作,担任法庭庭长。

我们于2017年9月搬进了新建的办公楼。焕然一新的办公场地,有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直播设备,现代化设备和办公环境的变化让我这个70后老同志有点手忙脚乱。

在全新的办公楼里,只有真干实干才能不辜负组织的培养、群众的信任。我知道在恢复重建的那段时间,我们法庭的案件类型将发生非常大的变化。果然,第一个让我“头疼”的案子,就是在修建新公路的工地上一个20多岁小伙张某受伤的纠纷。当时为了抢时间修路,很多公司雇佣的本地工人都还没有购买保险,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张某到工地上工作的第一天就发生了事故,造成八级伤残。事发后,张某的父母要求施工方赔偿,施工方则认为他们修路并不赚钱,更多是公益,张某如何到工地上工作的公司并不知道,张某自己在工作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因此公司认为他们不应该赔偿。我带着书记员做了一个多星期的工作,双方僵局依然没有打破。在作出判决后,我仍然没有放弃,再次找到公司负责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公司表示不上诉,并当日兑现判决确定的款项。我到张某家中送赔偿款时,张某父母十分感激。

在那段特殊的日子里,我非常清楚,纠纷的化解,不能仅是靠法庭,很多案子进入诉讼时已经错过了彻底化解的最佳时机。所以,我常常和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的同志们一起研究因地震引起的特殊纠纷。比如一起过路的车被山上的滚石砸中导致驾驶员死亡的案子,家属认定是因为公路边坡的施工方未尽到责任才发生事故,但施工方提供了工程验收合格和技术指标合格的证据,我和司法所在镇领导的带领下,多次现场勘查,多次和施工方沟通,最终施工方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案件化解在了诉前。

虽然我在龙头山只有四年不到的时间,但那是我最值得回味的一段光阴。那时候是我业务能力提升最快的时期,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件案子。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肖虹,2019年4月至今在龙头山中心法庭工作,先后担任法庭副庭长、庭长职务。

龙头山中心法庭自2010年恢复设置以来,经过了不平凡的风雨历程,干警人数由1人发展到今天的7人,办案数从每年百余件上升到几百件。2014年至2024年9月,龙头山法庭共收案4017件。历任庭长载誉无数,接过接力棒的我,倍感压力之大。时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如何才能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是我面临的最大挑战。就开展创建工作,我的立足点是“震不倒的法庭”,着力点是在具体的纠纷化解中融入我们的抗震精神和感恩理念。

我们庭全体干警坚持主动走出去。融入党委政府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党委主导,多部门联动,才能真正实现“枫桥法庭”的创建目标。在接触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他们也特别渴望我们法庭“靠前半步走”,期待在全镇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中都有我们法庭的身影,这与我们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不谋而合。为了抓住时机,我梳理出了龙头山镇最近三年的纠纷情况,针对离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间借贷、交通事故、金融借款等领域的纠纷处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在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龙泉无诉和谐社区”“骡马口社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中心”有了清晰的轮廓。

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光有机制和平台还不够,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依靠的还是我们的人民群众。从2019年开始,我们法庭一直坚持落实判后答疑和回访,通过各种方式对当事人特别是困难群体进行访问,充分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便改进我们自己的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2021年法庭审理了老人李某提起的赡养纠纷案件,2021年2月至今,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法庭坚持每隔半年收齐子女们的抚养费后送去给老人,同时看看她的生活情况。2022年的时候,由于老人感染新冠病毒,为自己的后事担忧,我们再次找到老人子女,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就老人后事处理达成口头协议,解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2024年春节前夕,我们去看望老人,老人听说我们要来,老早就站在门口等着,好像盼望自己在外的儿女归家一样,一见到她,她便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你们又来了,你们一直都想着我”。

在法庭工作的5年,我真切地感受到离群众更近了。法庭作为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受理的大部分是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案”,但却都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案不小办,对于我们来说个案只是无数案件中的一件,但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影响他一生的事。我们应当更多考虑如何从根本上去实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我们要走出去,走到老百姓身边,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向他们说法释理,多倾听他们的声音,多和他们拉拉家常。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当有新作为。龙头山中心法庭将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传承抗震救灾精神,抓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促多元化解,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用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出色完成审判工作,为龙头山镇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