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加强云南省法院系统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省法院各类业务培训,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开展涉外培训、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等。通过培训,为全省法院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努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法官学院在省高院党组的领导和国家法官学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要求,守正创新、开拓进取,立足教育培训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为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全年举办各类培训30期,培训干警约4.3万人。其中地面集中培训22期2900余人,云岭司法讲堂等视频培训8期4万余人。培训工作得到国家法官学院充分肯定,被评为2023年“工作成绩突出分院”。培训主要特点和成效:
(一)做实分级分层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培训。举办近年来首次全省基层法院院长履职素能提升培训班,有效提升基层法院“一把手”领导能力。二是助力基层建设,加强法庭庭长培训。举办2期全省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对深刻把握诉源治理的重大意义,增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能力起到积极作用。三是强化年轻干部培养,充实审判执行人才储备。在中山大学开展全省法院中青年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举办全省法官助理示范班,补齐分层培训空白,加速年轻法官后备队伍成长。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培训。一是加强对外司法交流。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委托,学院承办了“2023年老挝法官研修班”云南段培训,得到了国家法官学院及老挝法官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两国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搭建更好的交流合作载体和平台。二是加强特色审判领域培训。成功举办全省法院环境司法理念研讨暨环境资源审判法官轮训班,助力“两山”建设。委托国家法官学院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专题培训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深化条线培训。举办立案、民事、刑事、审监、执行、新闻、行装、信息技术等各类培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能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质效。一是强化研讨交流。在每期培训班科学设置研讨交流环节,收集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交由相关条线部门加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强化岗位练兵、赛训结合。认真组织全省法院书记员庭审技能竞赛暨书记员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衔晋升班,以岗位练兵促业务技能提升。三是加大同堂培训力度。组织第一期省级政法机关同堂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亲临现场面向全省政法机关5万余名干警专题讲授民法典。结合《行政复议法》修订的契机,首次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培训班,对统一司法执法标准,提升全省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四)拓展培训职能,强化品牌建设。一是打造名师讲堂。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将“云岭司法讲堂”建设为兼具前沿性和理论性的高端讲堂。邀请了王利明、陈兴良、胡云腾等全国知名专家教授来昆开展现场授课,累计举办“云岭司法讲堂”6期次。二是加强学院学术能力建设。成功申报国家法官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民商事审判中的运用》课题研究。三是健全优化师资选聘,内挖潜力、外借助力加强师资建设。重点邀请资深法官、先进典型、知名专家学者和实战型领导上讲台。充实自有师资力量,选聘60名业务骨干作为全省法院第二批特聘教师。
(五)做实调查研究,补齐短板弱项。以召开座谈会、书面调研、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法官干警执法办案需求。前往深圳中院学习借鉴先进省市教育培训经验,与国家法官学院、南京大学等专家学者开展座谈交流,加强院校合作。认真检视当前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云南法院教育培训改革与创新》调研报告,不断完善全省法院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报告经《人民法院报》全文刊登。
(六)强化纪律作风,做实规范管理。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封闭式管理要求,严格纪律管理,完善上课、住宿考勤打卡机制,安排班主任和工作人员全程驻班管理,配齐配强班委协助班级管理,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培训安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实行学院工作人员轮流驻班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无内设机构。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01表-11表)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下降 0.000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0.00%;其他收入减少 0.000371万元,下降100.00%。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收入均为利息收入,本年度利息收入减少,则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0.044万元,下降100.00%。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减少0.044万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支出为支付账户管理费,2023年度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人均公用经费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资产总额0.000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0005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开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00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自评表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开,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经费拨款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账户,相关经费决算编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决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