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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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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06 14:50:36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最高法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云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云南高院党组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全州法院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决定》精神。全州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全会精神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要结合法院实际,坚决贯彻《决定》部署。要按照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举措,以全会精神引领全州法院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立足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大理建设,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大理篇章谱写,增强全州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在诉源治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等重点工作中深化改革、推动改革。

三是要强化履职担当,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全州法院要在下半年工作中紧紧锚定“案件质量三年提升行动”,牢固树立指标意识,适应指标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优化审判管理方法,开创良好工作局面。要认真贯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部署要求,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主动担当、能动履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急难愁盼的案件。要持续开展好审判质效综合提升工作,以审判质效的巩固提升检验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效,以高质量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云南高院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