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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每一个“小案”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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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06 14:47:29 打印 字号: | |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为抓手,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些成绩,是全省法院干警辛勤付出、攻坚克难、实干担当的成果。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凡人小事”栏目,旨在深入开展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等英模典型活动的同时,推介一批扎根一线、为民司法,在法院各个岗位上履职尽责、不懈奋斗的平凡英雄,激励全省法院干警践行初心使命、踔厉奋发前行,为走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之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西山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 杜竹馨

“杜法官,这两个案件的原告起诉的都是同一个被告,我想我们可以一并调解。”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杜竹馨刚开完庭,书记员便拿给她两件刚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两个案件的原告王某某、李某某均在同一公司就职,因公司拖欠工资遂向法院起诉,起诉金额均为3000余元。

经了解,王某某、李某某在2023年8月至9月期间入职某酒吧担任服务员。被告张某某为酒吧的经营者之一,因经营不善导致酒吧亏损,后与几位经营者协商,决定于2023年10月将酒吧转由曹某一人负责经营管理。王某某、李某某一直未拿到11月的工资,只好离职。因索要劳动报酬无果,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帮助。

随后,杜竹馨拨通了张某某的电话。

“酒吧一直亏损,我也没有钱支付工资……”“法官,我也没办法……”

电话的另一头,张某某这样说道。

杜竹馨认为,若多做做思想工作,还是有希望成功调解的。于是,她继续打电话沟通,张某某这才同意进一步与两原告调解。

因当事人时间安排冲突,杜竹馨立即组织了远程调解。

“这些钱是他们辛辛苦苦赚来的,而且原告的证据也很充分。”

“所欠的工资并不多,可以再想想其他办法。”

“如果一次拿不出所有钱来,分几次给也是可以的。”

……

经过杜竹馨的反复沟通,张某某理解了王某某和李某某的情况和感受,承诺将尽快筹措资金支付拖欠二人的报酬。

几天后,张某某就分两次支付了王某某的工资、一次性支付了李某某的工资。两原告撤诉,并向杜竹馨致谢。

“我们基层法官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普通的‘小案’,法律关系不复杂、标的额也不大。但每一个‘小案’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案’,我们要用心用情将这些‘小案’办好、办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办结后,杜竹馨这样说道。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