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云南省委主委、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徐彬一行到云南高院调研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介绍全省法院在执行长江保护法过程中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及“长江禁渔”的相关司法案件情况。与会的法律专家、法官围绕本次长江保护法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工作情况和案例进行交流。徐彬主委介绍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情况,并对进一步推动民主监督成果转化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一部保护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法和特别法,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云南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主动将审判工作融入长江保护工作大局,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云南法院要深刻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作用;要加强府院联动,建立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要树立系统观念,创新发展环资审判理论;要加大宣传力度,展示长江司法保护成效。
省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一级巡视员李江虹,民盟云南省委副主委、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李英杰,民盟云南省委副主委、普洱学院院长杨斌,民盟云南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民盟云南省委相关专家,省高院党组成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王泽祥,省高院副院长董林,省高院行政庭、环资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云南法院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