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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法院 奋力谱写边陲社会治理红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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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4 09:34:35 打印 字号: |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在3.29万平方公里的红河大地上,生活着汉族、哈尼族、彝族、苗族、瑶族、傣族等11个世居民族。最大限度地将司法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末梢,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红河州两级法院(以下简称“红河州法院”)一直追求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近年来,红河州法院聚焦强基导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认真绘蓝图、定目标、找答案,绘就了新时代红河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枫”景。

 

“共享法庭”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这还是我生平第一次参加庭审,终于知道法院是如何开庭审判的了。在家门口就能看庭审学习法律知识,比只看法条生动多了。”近日,云南省蒙自市绿茵社区的王大姐在该社区的“石榴云共享法庭”旁听完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的庭审后颇有感慨。

 

“石榴云共享法庭”是红河州法院“共享法庭”建设工作的生动实践。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线、一块屏、一终端,依托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行业组织现有的硬件设施,便建成了架构在数字空间的“共享法庭”。

 

2022年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云南省率先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工作,打破了以往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助力健全“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在红河州中院的指导下,州内各市县“共享法庭”结合本地实际,广泛汇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及基层干部、网格员等解纷力量,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共享法庭”解纷机制。

 

2022年7月初,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全福庄村流水潺潺、青山叠翠。一条印有“元阳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交接仪式”横幅挂在村委会墙上,前来办事的群众纷纷围观。

 

“一进‘共享法庭’就能看见公示牌,法官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有纠纷找法官就方便多了。”来访群众卢某逢人就说。

 

据悉,全福庄村是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时提名的5个村寨之一,红河州首个“共享法庭”在该村入驻,旨在加大哈尼梯田司法保护力度,解决辖区及周边群众诉讼不方便等问题。此外,元阳法院还探索运用“1+1+1+1+N”(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若干调解员)的模式联合调处、分级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并建立“法官+林长、河长、沟长”的生态司法靠前服务机制,持续为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注入司法“活水”。

 

在弥勒,弥勒市人民法院选取金融机构办公场所作为驻点成立金融“共享法庭”,深入开展涉金融纠纷线上调解工作。据了解,金融“共享法庭”具备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四大功能,形成了“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有效提升“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质效,为该地区的金融安全和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数据显示,弥勒法院通过金融“共享法庭”已成功清收不良贷款70余万元。

 

目前,红河州已建成“共享法庭”136个,有效解决了全州法院26个人民法庭总体数量少、服务半径偏大的问题。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获得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在线诉讼、法律咨询等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红河州中院院长李祖发表示,下一步,红河州中院将把“共享法庭”建设工作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共享法庭”服务效能,并积极探索设立涵盖金融、道交、家事、旅游等专项领域纠纷化解的特设“共享法庭”,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助力健全“四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打造亮点品牌

奏响民族和谐乐章

 

红河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一直以来,红河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立足红河区位特点,深入挖掘地域民族特色文化,积极探索符合红河实际的人民法庭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路径,打造了“马帮侨乡法庭”“家事审判法庭”及“可邑阿细”“和更哩”“阿卡卡”“哈尼哈巴”民族特色调解室等一批法庭司法服务亮点品牌,有效提升多元解纷效能,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在哈尼语中,“阿卡卡”意为“居中的人来劝一劝、调一调”。为了让“枫桥经验”在大山深处的边陲小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绿春县人民法院大黑山人民法庭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探索出“阿卡卡”双语调解法,让寨子中威望较高的“龙头”作为“民间裁判者”参与调解,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架起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司法桥梁。

 

王某文与王某明系堂兄弟,感情融洽。然而,一次好心帮忙却让原本和睦的两家人反目。原来,2022年,王某文在村中建新房,王某明得知后,主动前来帮忙。某天上午,王某明同另外三名村民一起到江上游砍竹子,在将竹子装船运回建房处的过程中,王某明不幸掉入江中身亡。事件发生后,王某明的家属一时间难以接受,两家人因赔偿问题矛盾尖锐、互不相让。多次争吵之后,王某明的家属将王某文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大黑山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堂兄弟,简单的一纸判决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更激烈的对抗。为了缓和气氛、弥合两家人的情谊,法官邀请寨子里的“龙头”一起到当事人家中,借乡土文化、用乡音乡情化解双方矛盾。“龙头”和法官用“民族话”“民间理”“法律规定”轮番沟通和释法说理,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解了心结,化了积怨。

 

“要想化解好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除了依靠法律,也离不开传统社会治理主体的支持。”大黑山法庭负责人白旭东说。大黑山法庭通过选派政治思想强、法律素养高、具备双语办案能力的干警,与当地少数民族“龙头”及派出所、司法所、村组干部联动,通过法俗结合模式这一纠纷化解“情理密码”,坚持用心、用情办理案件,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树长得再高,根总在土里”“吃饭要嚼细吃,说话要想好说”“朋友百人少,仇人一人多”……走进红河县人民法院甲寅人民法庭的“哈尼哈巴”调解室,映入眼帘的是一句句蕴含着哈尼族人民智慧的哈尼古谚。

 

“哈尼哈巴”是充溢着哈尼梯田文化血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哈尼原生态民歌的统称,演唱者多是寨子里的“摩批”(哈尼语音译,意为“智慧超群的长者”)。在哈尼族社会中,“摩批”是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人物,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地位。

 

甲寅法庭专门聘请法庭辖区内德高望重、知识渊博的“摩批”为法庭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其懂法律、知民情、晓风俗的特长,用“情、理、法”将当事人从“牛角尖”中拉回来,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强化法治认同,巩固民族团结,实现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全面“提速”。

 

在一起邻里琐事纠纷中,李小某与何小某是年龄相仿的玩伴,某日因玩耍过程中偶然的分歧发生口角。年近60岁的何某不忍孙女何小某被“欺负”,心急之下推搡了李小某,致使李小某摔倒在地并受伤。李小某的家人将何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人贵源于同族兄妹,海大源于小河小溪。”接收案件后,“哈尼哈巴”调解员张智良用这句哈尼古谚引导何小某与李小某正确处理朋友间的矛盾,并将法律规定与尊老爱幼的哈尼传统美德相结合教育何某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爱护幼小孩童。该案最终顺利达成和解,两个小朋友也和好如初。

 

除了独具特色的民族调解室和具有区域、民族、专业特点的本土特色法庭外,元阳法院推广的“代成平调解室”经验、开远市人民法院打造的“一体三翼”多元解纷格局、金平县人民法院采取的“以奖代补”方式……一系列符合边疆民族地域实际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共同绘就新时代哈尼新“枫”景,奏响了民族和谐乐章。

 

多样化普法形式

厚植法治建设根基

 

“未成年人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教唆他人打架斗殴要承担什么责任?”“涉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近日,红河州中院与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法院干警走进校园,面对面对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

 

活动中,建水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合雪梅结合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与在场的师生、家长进行了亲切的互动和交流,并教育学生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自觉抵制不良风气,逐光而行,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成长。本次普法活动受到师生和家长们的肯定。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兼法治副校长,合雪梅积极投身“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中,先后到10余所学校,为学生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让学生们知道法律就在身边。

 

“入职以来,我一直从事少年儿童的校园普法宣传工作,这是我的热爱与坚守。”合雪梅说,“每次普法教育课程结束后,看到同学们信任坚定的眼神,我都感到十分欣慰。”

 

“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是红河法院推出的深化普法强基举措之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红河州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红河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有关精神,结合审判职能和工作实际,明确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普法工作目标、普法组织机构、普法队伍组成、普法工作重点、普法工作方式、普法工作责任、普法工作要求,推出深化普法强基“六大样式”举措: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宣传、线上普法专栏宣传、民族特色普法宣传、涉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回访帮教普法宣传、基层法治力量指导培训,着力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哈尼法官说》《墨香建水·法官释法》等为代表的一批法官释法品牌深受百姓好评,“线上+线下”的多样化普法形式和载体也让普法更具穿透力和渗透力。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红河州法院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75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5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其中,共派出54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上网课和实地普法进校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7次,有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面向广大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开展法治指导培训45次,助力其更好发挥在基层矛盾疏导稳控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据介绍,红河州法院将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扭住“三下降一扭转”、未成年人“双下降”的核心指标,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红河篇章,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红河州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立足红河州实际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梢,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助力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李祖发说。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