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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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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李露 图赵赢  发布时间:2024-04-28 18:59:22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云南高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对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高峰,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为华,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参加会议。

张应杰强调,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要按照宪法及中央、省委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认真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全面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要通过座谈交流、发布案例、案件旁听等形式,强化院会联动、院企互动,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

高峰指出,通过座谈交流,进一步搭建院会联动、院企互动的平台,使得与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们信心更加坚定,干劲更加十足。民营经济就是环境经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哪里的发展就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法治民企建设意义重大,广大民营企业家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会议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潘红伟主持。

会上,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康劲介绍了省高院与省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落实情况、民营经济法治化建设等情况;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祥围绕全省法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了介绍。与会企业家代表“合力推进多元解纷 ”“优化法律咨询和服务”“提升判决执行效率”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围绕加强司法保障,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

与会企业家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交流让大家倍受鼓舞、倍感温馨,民营企业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受益者、参与者、监督者、建设者,今后将加强主体意识,持续修炼好法治内功,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省人大、云南高院、省工商联相关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文:李露   图:赵赢)


 
来源:云南高院
责任编辑: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