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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这样一支队伍,“枫”景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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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8 09:19:01 打印 字号: | |

近期,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由党员法官和“双语”干警组成的巡回法庭“党员先锋队”,深入村寨开展巡回审判,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在中课镇永不落村,巡回法庭“党员先锋队”与村党支部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为该村党员和小学的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防毒、禁毒法治教育课。 

被告人扎某在家门口先后向小扎某和大扎某贩卖毒品麻黄素,共计0.64克,扎某当日被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庭审中,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认真悔罪。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扎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扎某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扎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并现场进行答疑互动。村党支部安排会讲当地民族语的村组干部,用“双语”宣讲防毒拒毒常识,引导大家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巡回法庭“党员先锋队”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把庭审现场变成“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课堂,让普法宣传“接地气”“有温度”。当地群众表示,这样的普法宣传很不错,大家都听得懂,记得住。下一步,西盟县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春风“吹”进每一位群众的心中。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