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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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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12 17:54:07 打印 字号: | |

4月1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本次学习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性,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严惩各类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法院系统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安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主持学习并作工作要求。

 

会前,云南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相关内容。

集体学习中,参会同志观看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频短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副院长吕俊、张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俊杰等3位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学习强调,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起步之年,扎实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深远的意义。全省法院要做到一是胸怀“国之大者”,深入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发展历程和鲜明特征。要深刻理解其突出的战略性、严谨的系统性、领域的全面性、思想的先进性和生动的实践性。二是坚持能动履职,为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决扛起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以能动履职维护各领域安全。三是树牢安全底线,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阵地管理,加强人民法院正面宣传,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风险处置水平。四是抓实队伍建设,锻造堪当维护国家安全重任的法院铁军。持续提升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学习要求,全省法院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履职,为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应邀参学。

文:新闻办 谭华

图:新闻办 杨曌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