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路上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更多的是在琐碎的执行工作中日复一日地坚守,让我们一起走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基层执行员陈鑫杰的工作日常,了解他在执行路上的平凡与坚守。
善用“预拘留”,有力度,不失温度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周某和被告胡某经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胡某并未按期履行,周某多次督促无果后,依法向勐腊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陈鑫杰受理案件后,对胡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立即前往胡某居住地开展进一步的调查。通过调查得知胡某系“小包工头”,常年在外承包工程,并在当地经营着一间门面。查明情况后,陈鑫杰立即传唤胡某,但胡某到庭后拒绝配合财产调查,并且对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履行的义务不以为然,丝毫不考虑其行为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
此时正值春节前夕,陈鑫杰考虑到若当场拘留胡某,他春节将无法和家人团聚。为进一步消除胡某的侥幸心理,让其转变思想态度,积极履行义务,陈鑫杰决定当场向胡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进行惩戒预警。胡某收到“预拘留通知书”后,态度立马转变,表示自己一定配合法院执行,并当场制定了还款方案。最终,该案得以在春节前全部执行完毕。
一件平凡“小案”的圆满解决,体现了执行员“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被执行人从“要我还钱”到“我要还钱”的心理转变,既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也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有力度且不失温度。
新春执行不打烊,司法为民暖人心
“嘀嘀嘀……”今年春节期间,勐腊县法院的电话像往常一样响起。陈鑫杰接起电话后,那头传来急促的声音:“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车子现在停在他家里,你们快来扣押,别让他把车子开走了!”面对急切的当事人,他耐心询问,详细记录下案件情况。经过查询案件信息后,陈鑫杰发现电话中提到的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如果错过这次春节返乡的时机,节后再想控制其车辆,不仅需要耗费更多司法资源,被执行人还可能再次“失踪”。想到这,陈鑫杰立即向领导汇报了这一紧急情况。执行局协同法警队干警迅速出警,及时将车辆扣押到法院,确保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成功打响了新年执行的“第一枪”。
一笔款项的顺利执结,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勐腊县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回应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以司法为民的信念和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温暖了当事人的心。
人民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后的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但执行不是终点,事了才是。执行工作中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是执行干警永远的坚守和追求。勐腊县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