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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篇论文获奖!晋宁法院在第三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上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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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7 09:34:35 打印 字号: | |

3月23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云南省法学会、云南警官学院主办,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协办,以“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安全协作”为主题的第三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

本次论坛共征集168篇学术论文,经过初评和终评两道严格程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论文4篇、二等奖论文8篇、三等奖论文16篇、优秀奖论文28篇。

 

晋宁法院投稿四篇四篇论文均获奖!其中两篇论文获一等奖两篇论文获优秀奖

 

一等奖  朱耀元  党组书记、院长

获奖论文  《澜湄六国安全协作建设进展及深化路径》

论文概述

澜湄流域的国家作为“山水相连、文化相通、理念相通、命运相连”一衣带水的邻邦,建设民族命运共同体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本研究围绕澜湄六国安全协作基本内涵和现实必要性、澜湄合作实践和困境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深化澜湄六国安全协作的可行路径。

当前澜湄安全合作面临着各国利益诉求多元且积极性不一、次区域机制拥堵致使竞争加剧,因法律规制上存在差距,无法在短时间内形成类似的欧盟超国家法律一体化的社会秩序以及新冠疫情带来的客观限制等困难。基于此,本研究提出深化澜湄安全共同体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和规范化制度建设、借鉴欧盟一体化的“超国家”模式,探索建立澜湄各国间多层级治理与决策系统,建立诸如欧盟法院的“澜湄国际法院”、加强执法安全合作、提高媒体影响力以及丰富合作内涵,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等路径。

 

李路斌  综合办四级主任科员

获奖论文  《以安全协作推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

论文概述

澜湄五国是中南半岛的五个重要国家,它们既与我国是近邻,彼此有着长期友好的联系,又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地区和优先地区。近年来,澜湄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在多个领域存在互补,通过创新合作模式,增进互联互通,能够给双方带来互赢。

澜湄国家安全领域合作持续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深入,社会人文交流日益密切,为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和区域繁荣夯实基础。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澜湄国家应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共同应对新的风险挑战,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加快地区安全协作建设,推动六国形成全方位、高质量、协同联动的安全格局,加快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因此,加强澜湄国家安全共同体建设、推进澜湄国家安全协作机制建设、设立澜湄国家安全协作专项资金、完善澜湄国家安全领域人才交流机制等是推进澜湄国家安全协作建设的关键。

 

 

优秀奖  赵梦婕  执行局四级主任科员

获奖论文  《澜湄国家刑事合作发展及转变路径》

论文概述

澜湄次区域凭借优越的地域区位优势,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地缘相近、人文相亲,中国与澜湄各国有更多的共同利益,同时也面对更多的共同困境。澜湄流域各种犯罪猖獗,各国为维护共同的利益在20世纪90年代便已开始执法合作,震惊世界的“10·5湄公河惨案”发生后,中国与老、缅、泰的刑事合作拓展到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中国与澜湄各国的刑事合作由单一的警务执法合作向执法合作+司法合作一体化迈进。

澜湄合作让澜湄六国在经济上高速融合,安全上面临的共同困境和共同利益也日益增多,经济的繁荣发展助推了刑事合作的不断深入。

 

邓履华  执行局副局长

获奖论文  《浅析湄公河流域执行协作机制》

论文概述

湄公河,是一条跨境河流,发源于中国唐古拉山的东北坡,在中国境内叫澜沧江,流入中南半岛后的河段称为湄公河。自北向南流经中国青海、西藏、云南3省区和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5国,于越南胡志明市附近注入南海,全长4880公里。随着湄公河流域的开发,湄公河沿岸各国贸易往来不断频繁,成为连接中国与东南亚经济往来的“东方多瑙河”。本研究从湄公河内涉及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保障、从国内和国外两方面分析了湄公河流域情况以及合作机制并提出设想。

 

下一步,晋宁法院将牢固树立“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理念,深入开展“强化调研创一流”活动,进一步抓实本院调查研究工作,完善调研机制,加强调研人才培养,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实用价值的调研成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