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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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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0 09:40: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其中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

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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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4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发布,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指导纠纷调处法定职能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推动全国人民法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4年2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篇

【案例206】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案例207】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布好“三调对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纷“关键子”



【案例208】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大牧区小法庭 构建多维调解新格局



【案例209】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做实双语司法服务 创建双语调解新格局



【案例210】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双向派单 一体联动 因类施策 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路径



【案例211】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案例212】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坚持党委领导 前端联动 多点发力走活调解工作一盘棋



【案例213】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案例214】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庭所共建”实践“古露经验”



【案例215】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司法建议赋能+公证赋强  助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3号

 




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

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云南省麻栗坡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272公里,是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老山精神”发源地。近年来,铁厂人民法庭针对辖区边疆、民族、欠发达特点,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人民调解、联动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形成基层调解工作新格局。

 

一、靶向施策,抓好人民调解指导

 

一是抓实用指导。立足边境群众需求,聚焦山林土地、邻里纠纷、跨境婚姻等问题,通过编印典型案例“口袋书”、拍摄短视频等方法,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全流程全覆盖“定制式”法律指导300余次。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诉讼服务点调解,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履职能力。

 

二是抓便捷指导。通过建立微信诉调交流群、远程视频指导、召开解纷经验分享院坝会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实时业务培训。利用进村入寨开展送达、调解、巡回审理等时机,对调解员进行面对面指导,三年来,共开展巡回办案968件,里程达10余万公里。

 

三是抓衔接指导。指导调解员应用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紧密衔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升人民调解权威度和公信力。编发《诉前调解指导手册》,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培训600余人次。

 

二、共建共治,凝聚联动调解合力

 

一是构建调解机制。与司法局联合构建《麻栗坡县特邀调解组织(员)机制》,实行“以奖代补”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丰富调解主体,将调解员、综治专干、少数民族族老等各方基层调处力量纳入特邀调解队伍,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建立“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以派出法庭为中心,与边境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签订《法律服务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作机制》,有效形成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矛盾联防、纠纷联调工作合力。三年来,共开展诉前调解纠纷750件,调解成功491件。

 

二是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线上联合工作室”。线上法庭实时通过工作群向辖区乡镇通报受理案件信息,各乡镇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由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分级化解。线下针对铁厂乡腊猪脚农特产品产业发展、董干镇跨国婚恋难点、马街乡养老等易引发矛盾纠纷问题开展联席座谈会议100余次,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齐抓共管,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与派出所建立日常安全隐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婚姻家事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案件信息,定期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等级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有效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三年来,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20余件次,对存在风险隐患案件开展联防联控5件次,法庭办理的1210件案件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

 

三、能动履职,优化司法调解举措

 

一是做细“委派调解”。人民法庭对案件进行甄别后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人民调解员根据案件争议焦点、调解未成功原因等制作《调解反馈函》,让法官直观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为后续是否继续调解做充分准备。

 

二是做实“示范调解”。针对产业发展、劳务合同等涉众型、涉民生纠纷案件,应用“示范诉讼”工作法,到矛盾纠纷集中地开展“集中调解”3次41件,实现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化解。同时,结合示范诉讼有针对性地出具司法建议、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优“特色调解”。充分发扬“老山精神”,践行鲍卫忠同志“群众工作法”,结合群众习惯围着火塘烤茶喝及边喝边谈事习惯,因地制宜开展“火塘调解”,在“唠家常”和谐氛围中开展工作;结合边境群众往返诉讼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实际,增设“午间法庭”和“夜间法庭”,为群众提供“全时段”服务。三年来,提供特色服务150余次,接访群众1000余人。

 


 
来源:云南高院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