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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全域旅游——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丽江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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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20 15:14:03 打印 字号: | |


11月16日至17日,来自北京、天津、山西、安徽、陕西、甘肃、云南7个省、市代表团的35位全国人大代表到丽江法院开展视察活动。代表们先后视察了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玉湖旅游巡回审判点、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现场互动交流、观摩案件调解等形式,深入了解丽江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服务旅游高质量发展,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面的工作情况。

玉湖旅游巡回审判点

玉湖村位于丽江市玉龙县白沙镇,被称为“雪山脚下第一村”,是纳西族先民最早的聚居地之一,也是建筑风貌保存最完整的古村落之一,先后获得“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称号。

在玉湖村,代表们沿着蜿蜒曲折的石子路,一边观赏千年纳西族古村落的特色,一边跟随玉湖村党支部副书记和新华来到玉湖旅游巡回审判点。通过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实地察看,代表们全面了解玉湖旅游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在解决涉旅游纠纷、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2016年,为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保障丽江旅游业和谐发展,玉龙县人民法院在玉湖村设立了旅游巡回审判点。旅游巡回审判点依法受理辖区旅游景区各类纠纷案件,坚持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将矛盾化解于微小,纠纷解决于源头,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服务理念,通过集中受理涉及游客、旅游服务经营者等主体的民事纠纷案件,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开展司法服务,“零距离”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让游客来得安心、玩得舒心。

 

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


作为全国首家设立的旅游专门法庭,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着眼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坚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根本任务,把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融入丽江旅游市场发展作为主要任务,把通过司法审判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为丽江创建世界旅游文化名城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在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代表们实地察看了富有地方特色的“和合调解室”、规范整洁的诉讼服务点等办案区域,现场观摩了一起涉旅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庭审和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的调解。代表们还详细了解了法庭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中的做法,肯定了法庭在及时高效地解决旅游纠纷、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成绩。


自成立以来,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89件,结案2464件,其中涉旅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50%。法庭先后荣获“2018—2021年度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2022年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视察期间,代表们充分肯定丽江法院在司法助力旅游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同时积极建言献策,对加强和改进丽江法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丽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波,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斌参加视察。

供稿: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