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生态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介绍普洱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成效,发布普洱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白皮书和一批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普洱素有“中国茶城”“绿海明珠”的美誉,是北回归线上生态保存完整、生物种类丰富的一片绿洲。近年来,普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为普洱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白皮书显示,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诉讼案件532件,审结514件,审结率达96.62%。其中,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9件,审结244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3件,审结33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50件,审结237件。白皮书聚焦“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建设,从严格公正司法、着力机制建设、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积厚成势、深耕协同共治五个方面对普洱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剖析,提出要在探索实践中持续筑牢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构建专门与集中相结合新模式,奋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新领地。
据了解,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作为该院特色项目,着力打造“党建+环资审判”新模式,推动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频共振的新局面。同时,深入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确定思茅、澜沧、景谷3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归口审理全市环境资源刑事二审案件,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新格局。
在总结提炼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着力打造“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的工作方案》,明确以“一县一特色”“一庭一特色”为路径,设立“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目前,已成立江城县传统村落与李仙江保护法律服务点、镇沅县野生古茶树群落保护法律服务点、景东县西黑冠长臂猿保护法律服务点等8个站点,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联合执法等活动,推动生态司法理念在村寨落地生根。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有关于土地、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案件,又有普洱辖区内澜沧江、李仙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案件,不仅彰显了普洱法院践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还统一了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进一步提升了普洱法院环境司法审判的公信力。
本报记者 邓清文 通讯员 杨帆
来源:云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