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精神(法〔政〕明传〔2023〕21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1—2022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云南法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严格审核、征求意见、全面考察等推荐程序,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审定,拟推荐如下候选对象。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侯选对象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瑞丽市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侯选对象
钟 磊 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玉莹 蒙自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何 洪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李 昱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一级科员
龙 汐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研究室二级法官助理
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8月25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4095863;(0871)64095807。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