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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法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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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5 10:44:22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精神(法〔政〕明传〔2023〕21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1—2022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云南法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严格审核、征求意见、全面考察等推荐程序,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审定,拟推荐如下候选对象。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侯选对象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瑞丽市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侯选对象

钟  磊  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玉莹  蒙自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何  洪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李  昱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一级科员

龙  汐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研究室二级法官助理

李  富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科长

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8月25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4095863;(0871)64095807。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