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孔雀俗称“凤凰”,被视为吉祥鸟,是我国唯一的本土原生孔雀,为全球性濒危、中国极危物种,被国家及云南省列为极小种群物种加以保护。目前,全国近一半的绿孔雀栖息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这里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绿孔雀家园”。
双柏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4%,保护区内绿孔雀种群数量增加到近40群250多只,占全国总数的50%以上。近年来,双柏县在“制度建设、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全民参与、府院联动”上持续用力,探索出一条法治引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守护濒危动物绿孔雀的双柏之路。2022年,双柏县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写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
多方联动的保护机制
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品牌。先后编制实施《双柏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暨“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法治双柏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出台《双柏县绿孔雀保护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双柏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绿孔雀保护细化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专业化的精准监督
邀请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到双柏调研指导,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依法依规清理整治保护区及周边建设项目15个。制定绿孔雀栖息地进出管理办法,有序降低外界因素干扰,科学划定生态空间,强化“三线一单”管控,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把包括绿孔雀在内的26种珍稀物种的栖息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恐龙河保护区面积由2003年的10391公顷扩大到2020年的17534公顷,有效拓展绿孔雀生存空间,全州85%以上的绿孔雀种群在保护区受到严格保护。
审判职能的延伸拓展
成立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加大绿孔雀保护等生态领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检察机关成立中国·双柏绿孔雀家园公益保护示范点,及时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手段,保护绿孔雀种群生存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司法机关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立办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案件60件85人。纪检监察机关靠前监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生态环境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通过案件剖析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制作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等,完善发现问题、整改纠偏、严明纪法、深化治理的闭环机制,做实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推动绿孔雀保护“通篇文章”。
良性互动的最强合力
司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政府职能部门联动配合,成立绿孔雀保护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联合普法执法行动,全面做好巡山护林、卡点执勤、保护监测等工作,实现监管责任、巡护区域、排查登记、宣传教育全覆盖。与国家林草局西南调查规划院、云南省林草科学院共建绿孔雀科研基地,与云南大学联合共建我国首个绿孔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全面开展绿孔雀科普研究和救治。建设管护站点13个,划定监测样区12块、样线13条,落实专兼职管护人员和生态护林员144人。整合林业草原、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力量,组建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绿孔雀主要栖息地乡镇落实法律顾问100名,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积极与央媒、省媒合作,深入开展绿孔雀保护主题宣传。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普法志愿者116人组成的法治宣传小分队,常态化深入开展“保护绿孔雀 我们在行动”“以法之名守护绿色精灵”等普法活动。
齐力构建生态防护网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县情发展定位由“畜牧富民、水电富县”向“绿色发展特色县”转变,编制《双柏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5年)》《双柏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等文件,从发展战略上强化“绿色”引领。经济发展由水电工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向探索“生态+产业”“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模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生态双柏”品牌。挖掘“绿色”优势,提出发展绿色工业、文化旅游、生态农业、中彝医药四大支柱产业,为加强绿孔雀、滇南苏铁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赖以生存的热带雨林、季雨林保护提供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