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不宜”慎传播 措施不当要担责
——“软色情”漫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法官提示
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程度不同,本案原告尚未满14 周岁,生理上和心理上均不成熟,应给予特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并非一家之力即可实现,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起责任。
被告作为提供网络文化产品的平台,应当在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未成年用户的识别机制,针对未成年用户优化产品设计,对产品中含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内容生态治理、培育向上向善文化。
网络平台陷阱多 审核保护要加强
——网络平台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
法官提示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网络诈骗的案件引发关注。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犯罪分子在网络游戏平台中利用未成年人获取游戏装备的心理,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例。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用户较多的游戏平台、网络社交平台等,应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审核力度,对用户加强关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提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本案提醒广大家长,应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对网络不良信息、不法分子、诈骗行为的识别能力。
少年追星要理智 网络并非法外地
——在网络空间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构成侵权
法官提示
网络空间给予了未成年人充分自我表达的平台,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判断能力不足,容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
该案反映出,清朗的网络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要及时遏制“饭圈”乱象,防止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或不良影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塑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家长、学校、平台、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时,未成年人也要树立“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法治意识,在表达个人观点的同时,注意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健康的网络生态。
帮助诈骗分子取现的工作不能做
不少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会雇佣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有些兼职工作是帮其买贵金属等,并许诺高额报酬,其实这些工作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洗钱的“工具人”。
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的工作不能做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是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为了一时的利益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被卖出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使不少人因骗致贫,同时自己也会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搭建GOIP、VOIP的工作不能做
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使求职者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实现远程操控手机卡,给国内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通过这些虚拟拨号设备将境外电话转化为境内本地电话,增大了迷惑性,导致受害人更容易被骗。
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按照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线下推广引流的工作不能做
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要求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是用拉人建群、发送虚假广告来免费领取小礼品。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地推式引流,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作准备。
近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塔城人民法庭与塔城镇司法所、派出所,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了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活动期间,法官向在校师生发放有关毒品危害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资料,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发生校园欺凌后要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如何预防电信诈骗、发生电信诈骗后的救济手段,什么是新型毒品、毒品的危害等法律知识。活动让小朋友们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懂得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暑假来临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到芷村镇中心小学开展“公主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课堂上,法官以“我们都需要勇气,去勇敢保护自己”为主题进行法治宣讲,围绕“杜绝校园欺凌”“杜绝性侵、杜绝猥亵”“人生的轨迹 在于今天的选择”“勇敢保护自己”“共勉”五个方面给同学们进行讲解。课后,同学们积极结合自己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同学们答疑解惑。此次普法宣讲活动获得了老师们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让同学们懂得了法律无小事,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最后祝同学们暑假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