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古城法院旅游专门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旅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履行到位。
周六上午,古城公安接到游客报警,称其在古镇中游览时,被一踢球玩耍小孩的足球砸中面部,导致受伤。处警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经劝导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引导至法庭,请求法官对双方纠纷给予调处。
法庭法官考虑到游客来丽江旅游停留时间短,如果按照正常诉讼程序,游客势必因此事多次往返于居住地与丽江,影响其正常工作与生活。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纠纷,保障其后续旅游行程不受影响,法官立即赶回法庭,与公安、司法所联动,对踢球小孩的监护人和游客分别进行调解。法官首先从法律层面分析了侵权责任主体及索赔依据,紧接着又听取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及分歧,并从双方当事人实际角度出发,分析了造成矛盾及分歧的主要原因。经法官明法析理后,双方最终在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一致。在积极协同司法所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经双方签字后,旅游专门法庭当即立案,并进行了审查,于当日下午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并敦促小孩的监护人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至此,双方纠纷尘埃落定。
旅游专门法庭从当事人实际出发,急当事人之所急、帮当事人之所需,“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执行”已成为办理涉旅纠纷的常态,法庭通过“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和“周末法庭”及时、高效解决旅游纠纷,彰显了司法温情,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