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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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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07 10:16:52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云南高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评选工作,在中、基层法院推报的基础上,省高院政治部对全省法院推报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从工作业绩、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对比,经政治部研究,报院主要领导审定,拟推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为我省法院参评法院系统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候选对象。经按照干管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麒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无影响评先评优的违纪违法情况。

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月7日至3月13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向省高院督察局、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0871)64095807;(0871)64095863。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来源:省高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