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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榜样有力量】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陈丹: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爱岗敬业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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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28 14:36:09 打印 字号: |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初心使命。我将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人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限热爱,弘扬司法正能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陈丹

 

榜样名片

陈丹,女,彝族,1995年7月从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进入昭通市法院工作,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常年工作在审判一线。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调研骨干”“优秀党员”,2021年被推荐为“昭通市政法法治领域专家人才”,其事迹入选了“昭通巾帼先锋故事”。

陈丹在昭通中院工作的27年间,先后辗转于刑事、行政、信访、立案、民事等多个部门,是单位里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不同部门工作的经历在不断丰富其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提高了她的工作能力。在同事们看来,她既是“救火队员”,又是“急先锋”,纷繁复杂的案情在她手中得到了解决,面对冷门偏僻的法律问题和案例她如数家珍。这些评价是她几十年来如一日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和不计得失换来的,她的所作所为彰显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与担当。

 

 

优秀事迹

一丝不苟 业精于勤

2019年至2021期间,陈丹共办理了539件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超过1000万元的有57件,既有疑难复杂的建设工程、采矿权、探矿权纠纷,也有“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无论案件大小,她始终能站在群众的角度,带着感情,怀着诚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3年间参与合议了851件案件、参加庭审共计100余次。她所承办案件的调解、撤诉、办案质效、结案率均连续在本院民事审判团队名列前茅,所审结的案件没有一件引发涉诉信访,没有一件超审限。在民事审判团队中,陈丹一直保持三个“最多”,即承办的疑难案件最多,参加合议和开庭的案件最多,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最多。

案件数量急速上涨,要求每个工作日就要审结一个案件,但是由中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案情较复杂,诉讼材料常常堆积如山,一天就能办结的案件更是寥寥无几。在助理、书记员配备不到位的情况下,接访当事人、调解、查看现场、开庭、参加合议、对口扶贫……她每天的工作连轴转。为了确保案件质效,她只能花更多时间在工作上,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已成常态。在夜以继日的高强度工作下,高血压、头痛病长年缠身,但她从来没有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也从没抱怨过一回。2021年1月4日下午,因为过度疲劳,她晕倒在单位……住院治疗期间,她仍用电话处理工作。医生劝她安心养病,家人和朋友劝她不能像年轻人那么拼,但出院后陈丹又执着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兢兢业业、废寝忘食。她就是这样一个舍己为民、无私奉献、让人尊敬的优秀法官。

 

化解矛盾 服务社会

“作为一名法官,既要尊重法律,又要有社会责任感。法官不是败诉者的敌人,应是胜诉者和败诉者沟通的桥梁,只有双方矛盾彻底化解,社会才能安定和谐。”陈丹这样认为,也坚持这样做。

在办理“某建设公司起诉某矿业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3500万元,而该矿业公司反诉要求建设公司赔偿工程质量损失7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建设公司为了得到工程款,多次组织工人到矿业公司处阻工,矿业公司则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延误其生产,不应支付工程款。双方分歧过大,吵得不可开交。

陈丹深入了解案情后,多次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尽可能深挖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的症结,不辞辛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勘查,经过庭前、庭审以及庭后几十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签订和解协议时,为避免当事人舟车劳顿,她指导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进行线上办理,最终由矿业公司支付建设公司1600万元。建设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机械租赁款等费用,既避免了群体性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使起诉到法院的相关联案件的当事人及时收到欠款并撤诉,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2017年以来,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经她反复做工作后达成和解协议或撤诉的达28件。

陈丹始终认为,判决不是目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诉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对法官发自内心的尊重。

 

情法交融 胜败皆服

“审判之公正,不仅要立足于个案,更要着眼于社会大局,既散发出法律之温度,但亦彰显出神圣与威严。”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是她一直坚守的原则。

昭通市地处乌蒙山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面对文化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不强的普通群众,如何让他们了解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陈丹始终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正所谓“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在她办理的“梁某与朱某合伙经营餐馆纠纷案”中,朱某负责出资,梁某负责经营,不久后双方产生了矛盾,因意见不一致,最终在一次协商过程中发生斗殴,梁某被打伤,朱某被派出所拘留。

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梁某返还其出资,因收支记录不全,加上两人曾有多笔其他经济往来,因而事实难以查明。陈丹认为,如果仅仅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驳回了朱某的诉讼请求,虽然可以减轻自身工作负担,而且在办案程序上也没有问题,但会使得双方原本已经剑拔弩张的关系火上浇油,情况也许会走向失控局面。为了真正“案件事了”,陈丹与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后,要求双方毫无保留地提交自己所拥有的与案情相关的证据,让原本拳脚相向的双方最终心平气和地坐到一起核对账目。这一举措让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进行了反思,不再有过激的举动,核对账目后,陈丹借机又向他们宣讲了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法的相关内容,提醒双方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证据意识,产生纠纷后要寻求合法途径解决,不能采取极端方式。

陈丹始终认为,一场官司不会令原被告都胜诉,但应当让他们感受到人心的爱和司法的公平正义。她总是认真做好说理释法工作,把个案的公正标准向当事人释明,在判决书中把当事人疑惑、关心的问题说清楚,让当事人赢得光明正大,输得心服口服。

 

扶贫帮扶 传递温暖

昭通市是脱贫攻坚主战场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发展任务艰巨繁重,这意味着在日常的工作之外还需要承担更为重要的社会责任。

陈丹一直负责帮扶7户贫困户,这7户人家分散居住在半山上,每次她都要挨家挨户了解情况,记录困难问题,像对家人一样嘘寒问暖。得知所包保的一户人家有个孩子在外地上大学,男主人又患重病,她及时把问题向驻村领导反馈,商量解决办法为其申请困难补助,经常询问病人病情,给予安慰和鼓励,为其购买药品。病人领到困难补助后,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她。

另外一家农户的老房屋修建在滑坡风险大的地方,非常危险,但他们担心搬迁到易地安置房后,找不到合适工作,又没有土地耕种,一直不愿搬迁。陈丹了解情况后,经常打电话与男、女主人沟通,同时还联系在外地打工的孩子一起做工作。凡是她包保的农户搬家,她总是提前到安置点等候,与他们一起打扫卫生、搬运家具,联系购买生活必需品等,直到房屋全部收拾完毕后才离开。

“法槌之下,有财产万千;法槌之下,有人命关天。”民事审判工作虽然看不见刀光剑影,却要经受情、权、钱的考验。“目贵明,耳贵聪,心贵公”,一次小小的失误,足以打破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工作和法治事业的美好印象,也足以使一位法官数十年的努力付出蒙上阴影。陈丹一直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作为终生信念,担负着责任和使命,在新的征程中,策马扬鞭!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