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开工大吉!看云南各地法院展现新年开局新气象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1-31 09:50:44 打印 字号: | |

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

“我过年才有时间待在家里,法庭高效率的工作模式为我减少了旅途奔波,短短一个多小时就为我们化解了纠纷,追回了几年没有要到的血汗钱。”当事人张某激动地说道。

1月28日,永善县法院黄华人民法庭迎来了立案高峰。为切实做到审执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水平推进、高效率运行,在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立案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并记录,以便有效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年后开工第一天,黄华法庭便顺利调结两件离婚案件和两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法院

1月28日,兔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宣威市法院执行局干警们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付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宣威市法院依法判决,由吴某偿还付某借款本金99700元及从2015年5月起的利息。判决生效后,付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吴某一直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并跟承办人玩起了“捉迷藏”,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大年初六,执行干警接到了被执行人吴某回家的消息,但驱车前往后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踪影。承办人再次给吴某发微信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吴某与申请人重新达成了和解协议,吴某找到有固定收入的人为其提供执行担保。至此,案件顺利结案。

 

保山市腾冲市人民法院

节后上班第一天,腾冲市法院执行局收到瑞丽市人民法院协助申请,委托扣押在腾冲市发现的被执行人车辆,腾冲市法院执行局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扣押。

到达执行现场后,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释法明理,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现场支付欠款50000元,剩余未履行部分于2023年4月30日前付清。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人民法院

春节收假第一天,富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敲响了节后第一槌。该案因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与此同时,富宁县法院全体干警迅速从“假期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开启新年工作模式,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的挑战。法警大队干警热情引导进行安全检查,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耐心接待群众,检查立案材料,登记立案井然有序;各业务庭法官准备庭审提纲、阅卷宗材料、撰写法律文书;执行局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派出干警寻找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发送执行通知书。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法院

在一起纠纷中,原被告于2011年7月登记结婚后共同生育一子岩某泐,2015年11月23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后读书毕业,并由双方平均负担孩子的教育费和医药费。但被告明确要求抚养权却并未照养孩子,原告便替被告照养孩子。至2022年8月31日,按照离婚协议,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341019.87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采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开庭当日,经承办人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次日,经集约送达后,原被告及代理人及时收到了民事调解书,案件至此完结。原告代理人系70余岁的退休老人,被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用心和细致打动,特意寄来了感谢信。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