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2021年度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正式发布,云南50个集体获表彰。其中,省法院办公室、楚雄市法院、丽江市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荣获表彰。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22〕5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2021年度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防范化解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推动平安云南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边境安全稳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平安安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0个集体“2018—2021年度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努力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在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强基固本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尺,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健全完善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平安云南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8—2021年度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