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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州法院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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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旋  发布时间:2022-09-23 15:31:5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9月20日,红河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州法院揭牌成立。




揭牌仪式上,州法院及州检察院、团州委、州司法局、州妇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关工委八家共建单位分管领导共同审定并会签了《关于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家庭教育指导这一主题,将通过司法机关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合作,在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案件过程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随后,八家共建单位分管领导共同为红河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




州法院副院长张海忠在揭牌致辞中,就各共建单位如何加强协作,深入推进红河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以下三方面意见。


一高度重视,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应不断提高对家庭教育工作战略意义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


二联合联动,全力打造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引擎


通过八家共建单位合作配合,构建起联合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着力全面发挥好各自职能优势,有效提升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压实责任,推进全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开展


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启用为新起点,砥砺奋进、笃行不怠、加强沟通、强化协作,重点从因地制宜、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督导、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帮助、推动均衡开展三个方面,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近年来,红河州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优化涉少审判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着力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面向家长、面向学生开展多种法治主题讲座,取得显著成效。特别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州法院进一步落实融爱于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理念,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家庭教育缺失、不当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下一步,全州法院将以红河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成立启用为新起点,持续深化与各共建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建立健全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机制,在有力激活家庭教育新引擎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