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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柴继红载誉归来!
云南高院召开座谈会向先进典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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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银海  发布时间:2022-08-31 21:02:30 打印 字号: | |

8月31日,云南法院系统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柴继红从北京载誉归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会见柴继红并召开座谈会,代表云南高院党组向柴继红表示热烈祝贺,要求全省法院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座谈会指出,柴继红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人民满意的崇高荣誉。党中央、国务院对柴继红同志的表彰奖励,是对全省法院干警的巨大鼓舞,将鞭策全省法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造佳绩。柴继红同志身上的“忠诚”“担当”“奉献”精神深刻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塑造了新时代云南法院人的新形象。希望柴继红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充分发挥好榜样作用,争取在新征程上再立新功!

座谈会强调,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推动云南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在推动队伍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柴继红、段莉萍、彭鑫亮、鲍卫忠、龙进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在服务大局中忠诚奉献,在司法为民中真情付出,在公正司法中履职尽责,是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是全省各级法院干警学习的典范。全省法院要汲取先进典型精神力量,深入开展好英模教育,在全省法院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全省法院干警要积极自觉向先进学习、向榜样靠拢,做坚守理想信念、对党忠诚的模范,做恪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模范,做忠诚履职尽责、甘于奉献的模范,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柴继红表示,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是党和人民给我的最高荣誉。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到法院工作的初心就是为人民服务,人民满意是我工作的目标,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

 三十余年的风雨历程,柴继红初心不改、为民情怀不变、担当精神依然,把对法律信仰的坚定守护,化作默默耕耘的身影,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个人承办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参与办理案件600多件,书写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篇章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国权,云南高院二级巡视员董桂琼,玉溪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进,云南高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文/和银海 图/赵赢)


 
责任编辑:和银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