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有效依托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乡村社会治理难点,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
依法审理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仰法律尊崇法治
李老汉是元谋县羊街镇村民。他因与邻居在建房问题上发生了纠纷,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李老汉的邻居王某拆除建在李老汉家屋子前的棚户,确保李老汉家屋子的采光正常。王某不服,上诉至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经过实地勘察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李老汉说,他真的没有想到,就这样一个“挡着自家光线”的问题,法院也能管。不仅管了,还能一管到底。他觉得,生活中的纠纷、烦心事,找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是对的。
类似于这样的相邻权纠纷案件,楚雄全州法院每天都要处理多起。在面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纠纷、矛盾时,人民法院立足于自身的审判职能,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法律的定纷止争功能,回应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望。
近三年来,全州法院共审理涉农民事案件1314件,案由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等。
诉源治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家门口解决纠纷”的便捷
“在家门口就能了解我的案件进展情况,再也不用往返县城奔波,真是太方便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吴某由衷地赞叹。此前,吴某因借款给同村刘某,刘某逾期未还钱,吴某遂向大姚县法院提起诉讼。
为实质促进矛盾纠纷基层化解、源头化解,2020年初,大姚县人民法院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在大姚县赵家店镇成立诉调对接法官工作室,由两名法官共同联系一个乡镇,建立1个法官工作室+2名法官+司法+派出所+民政+妇联+共青团……的“1+2+N”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吴某通过当地的法官工作室快速便捷地了解到了自己案件的处理进度和情况,不禁点赞当地法院司法便民和高效。
禄丰县人民法院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思路,建立发生在基层农村、社区法律关系清楚、事实简单的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扶养、赡养、抚养、继承、财产分割、轻微伤害、殡葬等矛盾纠纷以及涉及土地、山林等村集体财产处分、收益、分配等矛盾纠纷先由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做调解、协商等工作,化解不成再交各级各部门协商化解或到人民法院诉讼的制度,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采取“法官包村挂点”“乡镇调解工作室”等形式,参与基层组织做好“无讼乡(镇)”“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是近年来全州法院强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截至2021年底,全州法院均挂牌成立了诉前委派调解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99个、诉讼服务站55个,成立86个指导组结对指导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普法宣传让法治思想融入人民群众生活方方面面
2021年5月12日,楚雄市人民法院鹿城镇栗子园社区巡回审判点成立。段莉萍法官团队的民事法官轮流在社区巡回办案,把法庭搬到社区,与社区共同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打造无讼示范社区。6月24日,段莉萍作为值班法官,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名社区群众分别就与自己相关的破产清算、工伤赔付执行案件进行咨询。段莉萍查看裁判文书后现场联系承办法官核实情况,针对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并给予法律风险建议。
发挥巡回审判和派出法庭优势,加强以案释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也是全州法院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具体问题,让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律服务点成为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课堂、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与能力提升的重要基地,从而保障和促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落地生根。近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办案1500余件次,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100余次。
砥砺深耕,奋楫笃行。在推进法治化乡村建设的道路上,楚雄州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为民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乡村司法治理新模式,通过努力融合各种资源解决纠纷,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