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将1800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实现了诉源治理,促进了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企业负担。
原告安宁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5名被告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原告安宁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安宁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业主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将拖欠物业服务费的5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5户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
原告安宁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递交诉讼材料后,快审团队法官道永升了解到,这次被起诉的5起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的当事人只是该小区未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中的一小部分,经了解,该小区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多达1800余户。
道永升法官认真翻阅卷宗后发现,这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标的不大,争议内容明确,但所有案件物业费拖欠时间都较长,后期涉及的人数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且该小区属于拆迁安置小区,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果能进行调解,将会起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于是,道永升带着书记员顶着炎炎烈日,多次来到该小区进行走访,了解到业主们不愿意交纳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但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厘清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产生矛盾的具体原因后,道永升根据纠纷情况进行个案调解,倾听业主们的想法后,又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面对面调解,进行释法说理,引导业主们合理表达诉求,并就业主们反映的公共设施破旧、物业服务态度不佳、卫生环境管理差等问题向物业公司进行反馈核实,并建议物业公司重视业主们提出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畅通沟通渠道。同时,还向双方释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和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提醒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配合物业公司工作。期间,道永升和书记员共前后走访小区业主30余户,向物业公司反馈意见15次,并联合住建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召开物业纠纷座谈会2次。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5起案件均撤回起诉。
据悉,目前该小区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或主动履行的约有1500余户,剩余业主也在陆续履行中。
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从源头化解诉讼案件,该院于今年5月挂牌成立了安宁市人民法院物业纠纷诉调服务中心,通过“法院向前一步走”,联合安宁市住建局等多方力量,加强对物业纠纷诉前调解的指导,让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当前,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