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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 古城法院巧执“案中案 ”  暖“薪”更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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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7-27 10:29:36 打印 字号: | |

  “法官,被执行人要跑路了,你们快来处理一下!”7月12日上午一大早古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就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反映称被执行人正在准备离开丽江。闻言,执行局立即组织了由执行法官、执行员、法警组成的小组赶赴现场。


     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的办公楼下有人群聚集,而且聚集人员情绪激动。原来本案的被执行人是一家涉医企业,因为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没有支付申请人装修费用,申请人(即装修公司)起诉后经法院审理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在装修该办公大楼期间雇佣了十余名工人在装修工地干活,但因没有拿到装修款且垫资装修大楼,工程完工后雇佣工人的劳动报酬也没有拿到,导致工人到被执行人的办公楼聚集讨薪。

     执行法官迅速对现场的讨薪群体进行了安抚和释法析理工作,并对被执行人的公司营业额收取系统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少量营业额,执行人员立即对其营业额进行了现场划扣,并传唤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处理案件。经过现场调查,被执行人因为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常年处于亏损状态,无力一次性支付所有执行款。为了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同时兼顾处理工人劳动报酬追索问题,执行法官决定将三方带回法院一并处理。因工人的劳动报酬尚未进行诉讼,无法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高效快捷的处理薪资问题,执行法官协调诉前调解组织,当即对工人的薪资问题组织了双方调解,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成功达成调解后随即进入执行程序,从被执行人处划扣的营业款以及由被执行人当日补交的执行款直接偿还了工人的劳动报酬。同时法官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共同设立了营业款资金监管账户,由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营业款账户进行查封,每月的营业款一部分用于偿还申请人的装修款债务,一部分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成本,在确保企业能够维持经营的状态下逐步偿还申请人的债务。

     从立案调解、申请执行再到拿到劳动报酬共计用时一天!工人们拿到劳动报酬时感慨道:“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人民法院为人民啊!”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