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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通路更通心 罗平法官“三顾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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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亚男  发布时间:2022-07-27 10:28: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法庭与当地司法所、自然资源管理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形成联合工作组,“三顾茅庐”,到大水井乡金歹村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多元解纷


案情回顾

耿某于2003年在罗平县国土资源局获得金歹村委会一片长27米,宽20.6米的宅基地,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随后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并留了一定的距离做通道和滴水。

王某、李某在耿某宅基地的一侧空地上用石子砌起一排石墙,使得耿某进出受限,严重影响了生产生活。双方因此事多次发生口角纠纷,矛盾一步步激化,于是,耿某起诉到罗平法院。


6月17日,为进一步了解该案的情况,大水井法庭工作人员来到耿某家。耿某之子用皮尺丈量自家建盖的住房宽16.06米,按照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还应向南面空地延伸4米。


但现在被王某、李某砌了墙导致通道只有 1.5米,严重影响了他家的生活通行。承办法官实地丈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矛盾激化,双方僵持不下,最终无功而回。


7月12日,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再次上门。

汲取了上次失败的教训,承办法官为能“对症下药”,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决定与司法所、自然资源管理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形成联合工作组一起到金歹村进行调解。


到达现场后,联合组分为两个小组,由自然资源管理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查看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实地丈量。法庭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释法说理,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经联合组共同协作后,认定王某、李某所砌挡墙占据耿某家使用范围20公分。


耿某认为的4米,是因其丈量方法错误。为避免双方日后再产生纠纷,联合小组当场定桩划界,监督王某、李某将阻挡在耿某家的石墙移到界限外。


法庭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意见,当场制作调解书。

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7月13日,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听说两个当事人又在闹矛盾。便对该案进行回访。到达现场后,耿某正在界限处沿自家院内砌挡墙。


经了解,双方均表示闹的矛盾是误会一场。

“现在我们都放下矛盾和偏见,这个堵心墙拆了,我们心情也舒畅了,既然握手言和的签了调解协议,以后定会和睦相处,互帮互助。”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这起相邻通行纠纷只是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个“缩影”。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人与人相处,矛盾纠纷在所难免,学会互谦互让、互帮互助,才能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罗平法院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