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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云南美】“点线面”立体保护 以司法护航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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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15 11:06:11 打印 字号: |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处云南省最南端,是我国热带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的地区,在这块不到国土面积0.2%的土地上,有着全国六分之一的植物种类和四分之一的动物种类,素有“动植物王国” “生物基因库”等美称。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形成“点线面”立体保护体系,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点:生态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将司法延伸到保护区最前沿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安排,指导各基层法院在西双版纳州9个国家级、州级、县级保护区挂牌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景洪市人民法院设立“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亚洲象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 “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点巡回审判点”;勐海县人民法院设立“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布朗山中心管护站生态巡回审判点”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稿生态巡回审判点”;勐腊县人民法院设立“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勇管护所巡回审判点”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仑管护所巡回审判点” “西双版纳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勐腊县自然保护区巡回审判点”“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腊管护所巡回审判点”。

5月27日,勐腊县法院在勐腊管护所敲响巡回审判点揭牌后“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邓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一案,并现场以案释法,1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全州法院将把巡回审判点打造成流动的办案平台、移动的宣传阵地、共治的前沿站点,加强与各保护区的密切协作,扩大巡回审判辐射面、服务面及影响力,创新总结巡回审判经验模式,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

 

线:加强跨部门联动协作

多线筑起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4月27日,西双版纳中院组织召开 “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州检察院、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农业农村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等7家单位参加座谈,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工作实务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联动机制,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各基层法院加强与地方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元共治机制。

勐海县人民法院同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森警)支队曼稿大队、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曼稿管护所签订曼稿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协议,在法治宣传、护林防火、缉枪治爆、林区禁毒、案件线索移交、案件侦办、案件审判、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共同合作机制,并在曼稿子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建立“司法审判+社会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模式。

 

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美丽西双版纳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西双版纳中院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指导,统一裁判标准,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绿水青山是西双版纳最亮丽的名片。全州法院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高压态势,严格适用缓刑,增强刑罚威慑力。2017-2021年全州法院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数量总体下降。尤其是涉森林资源案件在2018年达到高峰值后,呈直线下降趋势,2017-2021年案件数量分别为143件、446件、271件、187件、55件,2021年同比2020年案件数量下降70.59%;2022年1-5月受理案件7件7人,同比下降 56.25%。

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依法严惩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加大对边境地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贸易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好涉野生动物案件,保护动物物种多样性。积极支持公益诉讼,2021年以来组建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13件37人。西双版纳中院制定《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6个方面提出18条举措,用最严密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以司法护航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之美。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