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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的“无讼村” 楚雄洒鸡口法庭的法官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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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8 14:51:12 打印 字号: | |

“老百姓之间难免有一些矛盾纠纷,我们都不会把纠纷矛盾上交给上级政府部门,纠纷矛盾不会走出村子,想尽办法都要把纠纷矛盾在村子里就处理好……”楚雄市中山镇法鲁古村委会调解员林明兴说,他做了30多年的调解工作,村子里每户村民的情况,都了如指掌,有纠纷矛盾的村民,他都会找到“症结”,很好地化解纠纷矛盾。法鲁古村的老百姓,连续9年没有到法院打过官司,这与楚雄市人民法院洒鸡口人民法庭的法官坚持进村普法分不开,法官还将电话公示在村子里。

 

这个村子老百姓连续9年不上法庭打官司

洒鸡口法庭位于哀牢山深处的楚雄市中山镇,管辖着1860平方公里的7个山区乡镇,64个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有汉、彝、回、瑶、哈尼、拉祜、傈僳等民族。近年来,楚雄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法庭工作,全面推进以“司法审判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特色法庭建设,开展“无讼村委会”示范创建。

法鲁古村委会调解员林明兴说,他在村委会做调解工作30多年了,每一起纠纷,都会找到“病因”,调解时,才好“对症下药”。去年,他调解过一起相邻纠纷,村民老张家修房子,影响到老李家通行,老张家把墙砌起来了。老李没办法,找到法鲁古村委会求助解决。他到现场查看,发现属于老张的做法不对,第一次调解时,阻力很大。

过了几天,林明兴邀请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调解,调解现场,老张没有表态,过了几天,老张觉得理亏,主动拆除了墙,重新留出通道,老李家能正常通行,这起纠纷得到化解。

据了解,法鲁古村委会已经连续9年无诉讼案件,村民即便有纠纷,都化解在村子里。林明兴说,村子里纠纷矛盾,他参与调解的,基本上都能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中山镇辖区,目前有3个“无诉村委会”。

 

法官现场调解赡养纠纷

5月13日,洒鸡口法庭庭长李瑛等人来到大自雄村委会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一位83岁的老人有5个儿子,却没人赡养老人。村委会了解这一情况后,把老人的儿子请到村委会,同时邀请洒鸡口法庭、中山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调解。

老人的3个儿子(老三、老四、老五)来到调解现场,按照5个儿子的约定:老大、老二赡养父亲;老四、老五赡养母亲。老三上门,按照农村的风俗,不用赡养老人。他们老父亲过世后,老母亲的赡养应该由老四和老五负责。老母亲已是83岁高龄,体弱多病,生活还没有着落。调解现场,老四说出各种理由,老五也说出很多客观原因,都遭到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否定。

李瑛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兄弟二人说明法律法规,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义务,你们兄弟二人,既是为人父,又是为人子,如果你们不养老人,将来你们老了,如果你们的子女也不尽赡养义务,你们以后该咋办呢?

调解持续了1个多小时,最终达成协议:1年中,老五赡养母亲9个月,老四赡养母亲3个月。

 

联动调解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据了解,2021年12月底,洒鸡口法庭协同中山镇综治办、司法所、务阻村委会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调解过程中,村委会工作人员引导双方说清缘由;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结合农村的风俗习惯,讲邻里情、说法理义,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推心置腹的谈话;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用相似案例以案释法、现场普法,最终案件调解结案。

洒鸡口法庭与辖区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及村调解组织形成合力,定期参与村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失独、婚姻关系变化、征地拆迁、家庭矛盾等情况,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台账,实现纠纷早发现、早调解。在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时,注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宣传民族政策,切实增进民族团结融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洒鸡口法庭“巡回审判+指导调解+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的工作模式,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坚持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巡回一次、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法官定期深入乡镇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培训,传授法律知识,讲解调解技能;同时,在学校、村委会、田间地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明是非、知善恶,增强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接下来,楚雄市人民法院将把“无诉村委会”创建与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诉源治理、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好非诉与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各民族团结。


 
来源:开屏·都市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