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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八个方面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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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银海  发布时间:2022-04-29 11:13:22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2年第四次集体学习,就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学习研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从八个方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央、省委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对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法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近年来,云南法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房地产烂尾项目清理整治、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诉调对接机制、完善司法建议反馈机制、开展法律帮扶企业活动等措施,持续推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不做旁观者,要做局中人,凝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共识和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品牌,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从以八个方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将营造安全环境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严惩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犯罪。要将营造公平环境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要将营造创新环境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保护市场主体创新行为。要将营造开放环境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依法妥善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要将营造制度环境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要将营造服务环境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平台,积极主动转变作风提升质效。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院党组成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泽祥,院党组成员吕俊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先后进行交流发言。

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纪委省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会议。

 

(/和银海  图/杨)


 

 
责任编辑:和银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