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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调联动 筑牢生态屏障——“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交流座谈会”在昆铁中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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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29 10:18:1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4月2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召开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交流座谈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向凯致辞并发言,省高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昆铁中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及昆铁法院的相关领导同志参加座谈。会议由省高院党组成员、昆铁中院院长、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王泽祥主持。

 

座谈会上,向凯副院长首先介绍了云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就,随后向参会的行政机关人员说明了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成立的背景、意义和职能范围,并提出全省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后,希望借助昆明环资法庭这个新的平台,加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最后,向凯副院长就新的司法解释对野生动物价值界定标准的变更、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建立事前沟通协调机制、生态红线及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保护附随拆迁补偿、公益诉讼基金使用等目前环境司法审判中大家关注的内容作了说明。

省自然资源厅章吉青副厅长、省生态环境厅阿泽新副厅长分别介绍了各自的职能范围,并就当前云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各家在行政执法领域采取的重大举措和面临的实际困难进行了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就行政执法检查证据保存不力、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共建、生态损害赔偿非诉案件司法确认、矿产企业担保金的强制执行、环境行政非诉案件的管辖等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沟通衔接的具体实践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并对建立云南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协作机制,共同守护云南的美好生态环境提出了新的希望。

王泽祥院长总结发言指出,本次会议是昆明环资法庭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的由云南省高院牵头,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参与的交流座谈会,既充分体现了省高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对昆明环资法庭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凝聚了共识,为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下一步做好司法与行政协调衔接工作树立了信心、坚定了决心。今后,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全体干警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推动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等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区域、部门间执法司法协作,促进环资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共同提升,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供稿: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