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云南法院婚姻家庭案件专题座谈会在大理召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德坤主持会议。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云宁到会致辞。
会上,各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罗平县法院、大理市法院、官渡区法院和官渡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汉云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崔艳通报近三年全省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相关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2019年省高院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审理流程以来,全省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婚姻家庭案件呈现出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等新情况,案件导致社会矛盾突出等新问题。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研判,指导全省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结合工作实际,创建了许多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等的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站在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对于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人民安全的重大意义;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婚姻家庭案件审理融入到党委政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大局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创新方法,强化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相关规定;认真分析研究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警务安全保障工作;要通过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等,认真总结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实践中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主动作为、积极融入,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增强司法服务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期间,主会场与会人员到大理州市域社会治理智慧中心、大理市喜洲村委会“新新无讼乡村指导工作室”、喜洲法庭“金花调解”、“博士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特色工作室以及大理镇南五里桥诉讼服务站等进行了现场观摩。
(民一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