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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迪庆中院:务实举措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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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07 15:05:26 打印 字号: | |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聚焦关键,通过务实举措持续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务实举措推进企业破产重整,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

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向资深破产审判专家学习破产案件办理经验,并向省高院汇报破产案件办理情况,难点问题,实现省高院对迪庆中院破产案件承办人的一对一指导,一问一解答。

深入对破产重整机制的学习、实践、推广。积极推动破产重整程序的运用,大力支持、协调破产企业进入重整程序,细致甄别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将进入破产清算的企业转入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引入投资人携资进入,让企业重生。 

严格贯彻落实执行转破产案件的选取和移送工作。加大对执行不能案件转入破产程序机制的推广,依法将无申请人申请破产的企业转入破产程序,以司法手段促进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

采取多方式、多途径处置破产财产。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资产处置平台登报宣传等方式挂拍破产财产,并借助管理人信息优势向其顾问单位、同类型企业宣传等线下方式引进购买人。

 

破产审判见成效,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破产重整机制有效推广。审理的洪鑫矿业破产清算案转入破产重整,通过积极引进投资人,实现该企业的重生,在挽救破产企业的同时,还引进外来投资者继续对迪庆州经济发展做贡献。

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向上级法院、先进法院的不断学习,破产审判队伍从开始的不会办、不能办过渡到会办,能办的破产专业审判队伍。

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推动。通过迪庆中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并加强与各个部门协调对接,实现破产案件的各项疑难问题得以解决,加快了破产案件各项程序的办理进度。

 

下一步,迪庆中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继续聚焦企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迪庆效率、迪庆服务、迪庆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依法维护企业利益服务经济实体,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司法审判助力企业发展,为持续优化迪庆州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