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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兑现赔偿!思茅法院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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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02 10:36:52 打印 字号: | |

3月28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保险机构、党委政府、司法所等部门,一同到亚洲象经常出没的六顺镇炮掌山村开展“人象和谐”法律服务协调会。现场针对前期梳理出的86件已定损尚待理赔案件,与涉及补偿的农户达成补偿协议,并将分批完成赔偿兑现工作。

据悉,这是今年3月9日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在思茅法院挂牌成立以来开展的首次非诉解纷。

会议上,思茅法院响应公众诉求,开展野象肇事损害公众责任补偿相关事宜。对梳理出86件已定损尚待理赔的案件,及时与涉及补偿的农户进行沟通、协商,就大象造成的损失达成补偿协议。当天即向相关农户兑付了5.5万元,剩下部分也将于4月10日前全部履行完毕。

随后,思茅法院就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和法院助推“人象和谐”相关问题向农户进行宣讲,保险机构就普洱市开创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险的意义和实际情况向农户进行解释。

“去年因野象吃了经济作物损失7000余元,现在法院积极兑现保险补偿款,真的很感谢!”在场农户表示,通过法官对森林、野生动物保护的宣讲,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明白了人象共处的重要意义,希望今后多开展这样的会,解决当地实际问题。

据了解,自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在思茅法院挂牌成立,截至目前,20余家国家级、省级媒体进行报道。通过媒体的报道宣传,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优化有了更深的了解,这也为思茅法院的工作在新契机下谋新篇、开新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瞄准群众需求,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预防化解,是“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的工作理念,也是思茅法院有效开展非诉解纷的缩影。接下来,思茅法院将以“人象和谐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加强专门化制度建设,尽快尽早建立起综合运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形成环境资源审判的整体合力,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