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付某某受雇于某制糖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劳务,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跌落造成重伤,住院治疗17天。被告某制糖有限公司在治疗中先后支付41767元医疗费,双方对其他赔偿事项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诉前委派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因受伤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在详知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想法后,本着“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的调解原则及技巧,对双方展开调解,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与原、被告及代理人做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景东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景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审查后当日下午并作出了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近年来,景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加强诉源治理、优化诉讼服务为抓手,全面建设多元调解机制,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员+员额法官”的诉前调解模式,由员额法官指导并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有效的提高了案件调解的成功率。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为诉讼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