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一刻也不离开群众”是毛泽东同志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评价,也是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思想源头。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其基层解纷功能的有效发挥,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沙河市白塔镇栾卸村党总支书记 李长庚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2021年,河北省邢台市两级人民法院围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制定出台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优化法庭布局、推动法庭升级,充分发挥法庭职能,很好发挥了基层群众贴心人、特色产业护航者、区域发展服务员、乡村振兴助力团的作用。
建议河北法院运用好基层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及时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一时间解决百姓的烦心事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森工集团满归林业局北岸林场第七小队工队长 周义哲
我经常走访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发现人民法院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积极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完善创新司法服务工作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尤其是人民法庭的工作让我印象深刻。人民法庭建立在基层,建立在群众的身边,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让百姓打官司之前就能想到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解决百姓的烦心事。这一举措为群众生活提供了更多司法保障,让百姓心里更踏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希望人民法庭能够继续积极探索,为描绘乡村振兴美好画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高质量司法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兴旺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慧娟
作为一名农业农村领域的人大代表,我非常关心关注乡村振兴。江苏省南通市两级人民法院通过强化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高度重视、优先快处影响农业生产的各类纠纷,积极灵活化解涉农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邻里关系和睦。
如东县人民法院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如东设立“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为契机,通过“船头审判”“法律早市”“幸福家庭讲堂”等特色司法服务,满足乡村群众法治需求,为百姓在家门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人民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希望全国各地人民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社会体系,把民法典绿色原则贯彻到执法办案中,依法审理好相关案件,助力建设美丽乡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揽子”解决纠纷,让群众省事省力省钱
全国人大代表、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电芯制造部精益三厂A线生产调度 邢京龙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强基导向,分类推动人民法庭职能调整,把握“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化解纠纷、服务群众为根本,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以我所在的河南省为例,很多法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辖区经济产业情况,依托地域资源,创新设立特色法庭。洛阳、南阳、开封、信阳、新乡等地现已建成环境保护法庭、涉军维权法庭、茶乡法庭、助企法庭、产业扶贫法庭、农业观光旅游法庭、三农法庭等特色法庭,为辖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同时,不少法院针对偏远山区群众往返路途较远、诉讼不便的情况,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立审执一体化”法庭,“一揽子”解决纠纷,让群众省事省力省钱。
期待看到更多来自法庭的光亮色彩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市雅民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 昭
近年来,作为中国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人民法庭的建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河南省南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强化基层法庭建设、提升辖区群众司法服务体验上做了很多成效显著的工作,已经基本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用信息化建设提升了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用“数字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同时,作为贴近基层乡村矛盾化解的“桥头堡”,各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形成齐抓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把基层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田间地头,有力维护地区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期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看到更多来自基层人民法庭的光亮色彩。
真正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梅县柳林乡老铺村党支部书记 陈燎原
作为偏远山区支部书记,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人民法庭的各项便民举措,不管是在柳林乡设立巡回法庭审判点实地调处矛盾纠纷,还是积极与村、社区、辖区司法所搭建调解平台,人民法庭都切切实实做到了送法到家门,为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人民法庭通过法治宣讲、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百姓知道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观念深入百姓心中。希望法院这种接地气、有人气的司法审判服务模式得到继续大力推广,结合农村实际,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涉农案件,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帮助形成和谐、淳朴、友善的乡村邻里新风,真正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功能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宝华镇拥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陈文琴
我所在的农村地区纠纷较多,地处偏远,设立人民法庭,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矛盾和纠纷。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我为人民法院这一举措表示肯定和赞赏。
由于人民法庭是法院和人民群众接触的最前沿,我建议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功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多多开展巡回审判,通过普法宣传等举措,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免费普法咨询等服务,让农村群众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其次,加大对农村基层(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农村、化解在社区、化解在基层。希望相关创新举措和经验能够在全国推广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萨如拉图雅嘎查原党支部书记 廷·巴特尔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窗口”,与老百姓接触得最多、联系得最密切。内蒙古法院立足地区实际,始终坚持“便于农牧民诉讼”“便于案件就近审理”的原则,积极拓展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方式。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设置巡回审判点,建立起覆盖基层的点面结合的巡回办案网络。各地法院还根据地区纠纷特点,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金融、物业等专业化法庭,切实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
内蒙古法院积极打造便民移动法庭,投入大量专项资金配备巡回审判车,通过一辆巡回审判车、一名员额法官、一名书记员的组合,把人民法庭搬到牧区,把普法材料发放到那达慕会场,把咨询现场搬进蒙古包,真真切切消除了百姓打官司难的忧虑,也让百姓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情。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