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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腾冲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旅游项目开发案件,助力乡村旅游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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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02 15:55:10 打印 字号: | |

每年秋季,保山市腾冲市固东镇的银杏村银杏满地,宛如童话世界一般,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参观,当地政府不断推进旅游项目升级,引进多家开发商来建设旅游项目,但开发商之间却产生了诸多矛盾。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固东法庭审理了一起关于旅游项目开发商的案件。

 

案情简介

2017年,为推进银杏村从传统乡村旅游到全域乡村旅游升级,腾冲市政府引进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开发建设腾冲江东古银杏村生态小镇项目。甲、乙两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随后,丙公司将该项目分包给原告丁公司等多家公司负责施工,并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双方因工程款协商未果,为此,丁公司诉至腾冲法院固东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对工作量及工程质量争议较大,且未对涉案工程进行结算验收,如需依靠司法鉴定手段来确定工程量及工程质量,不仅会加重当事人经济负担,而且耗费时间较久,严重影响该项目正常投入使用。为此,法官确立推进调解、实质解纷的工作思路,通过现场勘验取证,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推动双方减少争议、达成共识,最终由被告丙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原告工程款48万余元,并由其余被告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被告与其他公司就该项目的另外三起纠纷一并得到解决,涉案项目如期投入使用。

据了解,该案是固东法庭通过诉讼调解实质化解矛盾解纷的典型案例,与判决相比,调解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并实质性快速化解矛盾。下一步,腾冲法院将继续以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服务辖区乡村旅游发展,不断助力推进乡村旅游振兴。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