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下,云南高院干警赵丽兴、殷增华到昆明市第十七幼儿园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本期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是2022年云南高院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之一。本次活动的目的是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把民法典规定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
赵丽兴同志以《民法典在生活中的应用》为题,讲述了订立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机动车买卖合同等一些常见的合同应注意事项和常见的纠纷。重点围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进行了全面讲解,对幼儿在园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承担哪些责任进行分析解读,同时穿插讲述近年来省内幼儿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了老师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殷增华同志结合近期校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老师较为关心的一些热点案例,从刑法的角度讲解了相关案例,号召广大老师牢固树立保护意识,弘扬从刑法的角度进行讲解社会公平正义。
现场共70余名教职员工参加活动,与会人员认真听讲、积极交流,有的老师也针对自己身边发生的事件或者案例进行,两位干警在互动环节中详细解答了老师关心的各类法律问题,现场互动氛围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长期以来,省高院始终注重与周边相关单位合作共建,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接下来高院机关党委将继续推选优秀法官干警,深入基层社区、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开展普法工作。通过讲座座谈、法律咨询等途径,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热情,做到真正深入群众、司法为民。
(文/图 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