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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法院之星”卢学荣: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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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21 14:59:25 打印 字号: | |

30多年来,他办理的2000余件案件服判率在98%以上,无一错案。在案件审判中,他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他就是近日荣获全省“法院之星”荣誉称号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一级法官卢学荣。



 

卢学荣,男,1969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1991年7月从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毕业后到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弥兴人民法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现任姚安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一级法官。2001年6月被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授予 “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荣誉称号。2015年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7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被评为姚安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

司法为民  心系群众不忘本

30多年来,卢学荣始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长期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数十年如一日地办理各类案件,并带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他经常放弃节假日和周末,加班加点撰写法律文书,研究案件审理思路,力争在每一件案件中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

近三年来,他个人承办的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达5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300余件。在工作中,他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在办理案件中尽量杜绝引发当事人上访、缠访、闹访案件发生,充分采用司法便民利民各种措施,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巧解纷争  明辨是非不枉法

卢学荣始终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他潜心钻研审判业务,注重庭审引导,针对不同案件的焦点和不同身份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总是能让积怨很深的当事人在调解后握手言和。

在办案过程中,卢学荣注重以案说法,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缺失的情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真情关爱  让法律温暖民心

卢学荣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当事人遇到他,大多都会对审判结果心服口服,他的耐心细致也赢得了律师的赞许。大家都说,卢法官判的案件,法律条款适用得当、认定事实清楚,他在用自己的行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也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廉洁自律  手握戒尺不逾矩

工作中,卢学荣不仅作风扎实、业务本领过硬,清廉的司法作风也获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赞誉。他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诱惑,坚持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好一名法官的职责。


 
责任编辑:杨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