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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一军:从“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云南省政法英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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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10 16:35: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云南省政法英模、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洪一军同志被授予“云南省政法英模”称号。

 

说到洪一军,她在同事眼中是“爱岗敬业、夙夜为公”的战士,在当事人眼中是“实事求是、公正廉明”的好法官。在她审理和参与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过的案件中,没有一起案件超审限、没有一起案件被改判。

洪一军,女,中共党员,法律经济学博士,现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审理过民商事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再审的全流程案件392件,担任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审理和参与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670多件。7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8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当选云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信仰:扎根审判一线,坚守赤子之心

 

1998年7月,洪一军以“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身份从江西财经大学经济法系毕业后,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分配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刚一入职,她就被下派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人民法院(现泸水市人民法院)锻炼。在这里,她将大学所学的法学理论融入到具体的审判实践,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体现于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落实“六个公开”,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和法律文书改革;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地巡回办案;接待傈僳族、独龙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来访和咨询,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1999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案件,因人手不够,洪一军被编入现场处置组,负责提前布控和最后清场。到达执行现场后,洪一军的工作任务是捡走现场所有蚕豆大小的石头。她不解地问组长,这跟执行有什么关系?组长严肃地回答,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子弹打穿后如果地上有小石头,会误伤旁边做笔录的干警。这一细节让洪一军终生难忘。宝贵的基层一线经历让洪一军深刻体会到了头顶国徽、身肩天平的神圣与庄严,法治信仰愈发坚定。她明白,要达到“法官的形象重于生命”的高度与境界,需要终生的努力与奋斗。

专业:善于学习钻研,锤炼匠人之心

 

2001年底,洪一军从经济审判庭调到研究室工作。与审判庭办理具体个案不同,研究室要求的是全局把握的能力,司法统计、调查研究、指导意见、学术论文、法院工作报告……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唯有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才能适应“大局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的工作要求。

她是真调实干的“调研者”。从房地产案件、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等民事法律适用研究,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毒品审判疑难问题、庭审实质化问题改革的刑事调研,再深入到基层法院基础建设、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司法成本与效率等司法制度调研,用数据和案例说话,交出了具有针对性、预见性和操作性的调研成果。

她是辅助决策的“智囊团”。从中级法院院长谋划会、全省法院工作部署会到省两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她执笔起草战略部署和工作汇报,服务党组中心工作、服务审判、服务基层,用工匠精神把每一篇稿子打磨到极致,既高屋建瓴,又有的放矢。为高质量完成2008年少数民族法官培养的专项调研,掌握11个州市和37个区县法院能讲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人数、年龄、占法官人数的比例、新录用的人员能否讲本民族语言等准确数据,她悉心制定调研方案和数据表格,下级法院填报后又逐一对每一份表格进行核实,确保了调查研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她是拼搏向上的“学习者”。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经单位推荐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层层选拔,洪一军考取了由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培养的法学硕士项目。全英文的法律授课,每天研读上百页的英文判决,参与课堂讨论及模拟法庭辩论,2-3个月一次的科目考试,最终以近全A的成绩毕业。2013年9月,她考取了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仰之弥高,钻之弥坚,整个读博期间,虽然在需要学校和单位两地奔波,但她从未影响到工作,充分利用周末时间安排学习,最终其博士论文《反垄断集团诉讼研究——以新制度经济学为视角》获评江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年6月出版。她甘于奉献,不辞辛劳。加班至深夜、至天亮是家常便饭,为保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她树立起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交代有回复、有部署有落实、守规矩有纪律”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结合调研和学习思考,她产出了一批与时俱进、社会关注、有全国影响力的学术成果。2019年,洪一军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先进个人并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铜奖。

 

担当:维护司法权威,秉持公正之心

 

进入法院这道门,是把它看作一份身份稳定的职业,还是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毕生追求的事业,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洪一军用几十年如一日的耕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2015年,洪一军转岗到审监二庭工作,从事民商事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业务。面对每年持续增长的案件压力和工作强度,她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始终坚持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发现错误、纠正错误的“最后一个关口”的程序定位和“精益求精”的实体定位,准确把握审判监督程序兼具监督性与补救性的双重特点,正确处理好依法维权、依法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全面客观审查核实证据,对于确有错误的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虽有程序瑕疵但结果正确的,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同时,着力加强调解工作,力争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2016年承办的张某与戴某、王某、投资公司、尹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涉及昆明某房地产公司六次股权转让,该房地产公司在昆明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社会影响重大,属于涉产权的案件,且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分歧。洪一军认真审查近20册卷宗,仔细分析每一次股权转让的证据和细节,最终经审委会讨论认定第一、二次股权转让无效、其余构成善意取得应属有效的处理意见,妥善处理长达七年的公司股权纠纷。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纠错原则,对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股东的股东资格进行准确认定,通过正确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分别合理评判各次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从而保护正当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了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安全感。该案例入选2019年云南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情怀:传递司法温情,涵养同理之心

 

“维护弱势群体,伸张公平正义”,2022年元月,洪一军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为她送来了这样一面锦旗。这是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更是当事人发自己内心对法官的感谢与认可。站在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战场,洪一军在秉公执法的同时,能够主动换位思考,怀同理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方当事人自述与贷方当事人确实曾有过借贷关系,但已经全部归还。可是此后,在贷方深夜限制其儿子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被迫再次签订了一份没有实际出借资金的70万元借条。关于“胁迫”,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仅有一件中间破口的镂空毛线衣,因此一、二审均被以胁迫证据不足而支持应当赔付70万元的借款本息。洪一军细心倾听后发现事发时间在深夜,遂让申请人提交相应的通话清单,显示借条签署时间当晚22:34至凌晨03:23的通话27次,次日19:22至00:41的通话多达60次,较为反常,且出借方对现金出借的方式前后陈述不一致,以一笔已经还清50万元借款来印证争议的70万元借款也未还清的主张存疑,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才生效,原判直接认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起即合同生效属于法律适用错误,最终认定原审未对资金来源、款项交付方式、交易习惯等综合审查判断,仅凭“《收条》即证实了申请人收到该借款70万元”属于事实依据不够充分,裁定指令再审,给予了当事人充分救济其权利的机会。

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虽然经过一、二审审理,但是却没有抹平伤痕,双方矛盾日益激化。案件裁定提审后,洪一军带领审判团队深入现场进行调解,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充分阐述法理与人情,化解因上下楼漏水产生的历史积怨,最终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书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眼中有光,心中有爱,洪一军用实际行动证明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法官也不是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

24年,从青葱学霸到专家型法官,从办案“新手”到中流砥柱,变的是时间,不变的是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激情和执着。24年间,洪一军审理过民商事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再审的全流程案件435件,担任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审理和参与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670多件,撰写的(2020)云民再3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7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8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当选云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一腔热血弘扬社会正义,两肩担责守护法治尊严。这位兼具力量与温情的女法官,坚定地捍卫着司法公平正义的生命线,展现了新时代政法铁军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来源:云南高院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