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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参加第三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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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华 杨曌  发布时间:2021-12-10 17:14:1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有力服务和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12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第三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向凯参会并作经验交流,李彪张慧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受邀在云南高院分会场参会。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宣读了周强院长批示以及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江西、云南等 11 家高级人民法院作了经验交流。

 

向凯副院长在交流中介绍近年来,云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祖国西南生态生物安全屏障。2018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9518件,其中涉濒危物种案件2811件。今年5月,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昆明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致贺信,大会通过了《昆明宣言》,云南法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做法,得到了与会各方的充分肯定。云南法院审结的首例濒危野生动植物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绿孔雀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选为全球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司法案例之首。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云南法院将做到构建专门体系,为亚洲象、绿孔雀、云南华盖木、巧家五针松等云南特有物种,提供司法保护;健全审判机制,为鸽子花、红豆杉、云豹、滇金丝猴等野生动植物及遗传资源的安全,筑牢司法屏障;加强交流合作,为西双版纳、高黎贡山等自然保护地及濒危物种栖息地建设,注入司法力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不断贡献云南司法智慧!

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设主会场,云南高院、云南各中、基层法院邀请本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以及专家学者代表在各自分会场参会。

 

文:新闻办  谭华

图:新闻办  杨曌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