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洱源县,十里八村的群众都知道,邓川法庭有个公正廉洁的好法官叫罗连书。他们说:“罗连书办案,我们心里踏实。”至今,罗连书已审理近3000起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缠诉、无一错判超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49岁的洱源县人民法院邓川法庭庭长罗连书,28年如一日执着坚守在祖国边陲审判一线,以“案结、事了、人和”的初心,将一件件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成为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灭火员”,是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员”“办事员”,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人民好法官”的誓言。
1991年,罗连书考入云南民族大学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是寨子里走出来的第一个大学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被分配到洱源县法院邓川法庭,这一干就是28年,成了群众最信任的人。
而这一切的缘由就是他的初心,他常说:“我是从山区走出来的,与老百姓在一起,有着天然的亲近感,能为他们做点事,很有成就感。”他算过一笔“账”:邓川法庭每年审理案件200多件,涉及当事人400至500人,200多个家庭,加上亲戚朋友,就是几千人。一个案件的背后,承载的是案件当事人及家人,甚至是亲戚朋友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盼和追求,因此,“案结、事了、人和”成为罗连书办案的追求,而这一切考量的是法官对“情、理、法”的融合和应用。辖区内起胜村的张家几兄弟为分家等事情,纷争不止,吵吵闹闹达14年之久,经多次调解没能解决,最终到了法庭。因起胜村属偏远山村,距邓川法庭30多公里且交通不便。为了解纠纷来龙去脉,罗连书多次深入村组调查前因后果,最后找准了六兄弟因父母生前对家产、田地分配不均而互生嫌隙的“病根”。
为了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罗连书邀请当地村民参与旁听,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使得六兄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张家大哥动情地说:“我家的这起纠纷断断续续争执了十几年,作为大哥,我对此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生怕哪天手足相残,酿成血案,现在终于解决了,这还得感谢罗法官啊。”
作为法庭庭长,罗连书既要审理案件,担负法庭的管理职责和任务,同时,又担当了许多社会性工作,但他对组织没有提过任何要求,只有一句话:“请组织放心,守好南大门,不给组织添麻烦。”在他的带领下,邓川法庭的审判质效逐年提升,各方面工作稳步向前,成为大理两级法院法庭工作的翘楚。
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结合司法改革,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为导向,洱源县法院党组确定,在邓川法庭开展以“文的品味、化的功能”为思路的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
罗连书结合工作实际,就完善这一工作方法,从体制、机制上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在党组支持下,邓川法庭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相结合的“一二三一”工作机制及模式创建,即“一个提示”“二种学习”“三次疏导”“一次回访”。
通过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法庭案件处理步入良性循环,调撤率大幅提升,当事人满意度同步提高。邓川法庭的这一创举和成功的司法实践,得到当事人好评,也引起了各方关注,邓川法庭创新的“一小步”,成为法庭改革前行的“一大步”。
但罗连书没有因此而因循守旧,而是提出新的工作模式,由其带领法庭陪审员和一名书记员,对法院已经建立的网格化村社进行巡回指导和驻点审判,将“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落深落实。
为此,罗连书带领陪审员跑遍了辖区所有村组,就调解方法、技巧、评判、处理等工作,对诉讼联络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地传授,就村“两委”完善诉讼接访、受理、处理程序等流程和程序性、制度性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和谋划。通过悉心组织、协调实施,洱源县法院网格化诉讼服务站点的诉讼服务工作起步平稳、开局良好。
通过内引外联,特别是特邀调解员的正式入驻,邓川法庭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入实质化运作。仅今年1月至8月,邓川法庭诉前委派调解成功案件达139件,司法确认134件,涉案标的3681万余元,其可复制、链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正在大理州两级法院推广。
在解决法庭共性问题同时,罗连书没有忘记为民服务的初心。
一次,罗连书接到香格里拉法院金江法庭庭长的电话,金江法庭接受了洱源右所团结村董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咨询,虽然合同履行地在金江,但被告户籍地在大理,金江工程已经结束,又临近年关,询问邓川法庭能否受理。
罗连书当即答应了金江法庭的请求。
第二天,董某某来到邓川法庭提交了诉状及相应证据,原来董某某等5人到金江为大理市喜洲镇的银某承包的建筑工程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有2.5万元劳动报酬未得到支付。立案后,罗连书当即带领邀调解员赶到被告银某所在地,但银某因欠董某某等人劳动报酬,外出躲避,几次寻找未果。
但是,罗连书并没有放弃,通过做通银某的家人和亲戚朋友思想工作后,终于在第5次找到了银某。通过释法明理,银某与原告董某某等人见了面,并在特邀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银某非常感谢:“如果不是法庭主持调解,我们连新年都不能好好过,罗法官就像家人一样,真是贴心啊。”
类似的案件在罗连书的卷宗里比比皆是。
罗连书常说:“当法官不要怕办案,只有多办案、办好案,只要我们在工作中做到细心、爱心和诚心,就能唤起当事人的顺心、舒心和放心,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8年来,罗连书一直勤勤恳恳、默默奉献在审判一线,积极推进彝语、白语审判,巡回办案等,先后被授予“大理州首批十佳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优秀法庭庭长”、全省“优秀法官”、云南“最美法官”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2016年度“中国好人”。
“法庭不大连社会,法槌虽小重千斤。人民法庭审理的大多是家长里短的案件,官司不在大小,纠纷不在难易,都会影响一方稳定,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2020年荣获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的罗连书在全国法院法庭工作会议上的这番交流发言引起共鸣,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行走乡村,治于末端,罗连书以“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司法实践,为其初心和使命担当作了最好诠释。
云南法制报 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