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支持迪庆州两级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把支持迪庆州两级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统筹谋划、积极组织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提升迪庆州两级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推动迪庆州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云南高院作为牵头单位,与辖区昆明、红河等六家中院分别对口支持迪庆州两级法院,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把阶段性安排与长期规划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困难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系统谋划、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措施》内容涵盖审判质效、人才智力、教育培训、经费物质投入、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方面。审判质效方面,提出通过加强司法调研、对下指导,组织专题研讨、视频连线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审判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通过在法院系统内施行更为灵活的干部选派和挂职制度,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和法官到迪庆州两级法院挂职锻炼,做好审判执行、司法行政等工作传帮带,进一步提升迪庆州两级法院领导干部管理水平和法官业务水平。通过狠抓迪庆州两级法院干警教育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层次,上挂跟班学习等形式,全方位提升迪庆州法院干警素质。同时明确继续做好汉藏双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等双语审判人才的教育培训与资格评定工作。通过多种举措做好干警关爱工作,为迪庆州两级法院引进、培养、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环境。物资经费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通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优先支持迪庆州两级法院急需合规项目,加大对法院诉讼服务、科技法庭、远程提讯、网络安全等方面建设支持力度,着力提升信息科技辅助审判执行工作力度。《措施》还富有特色地提出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指导帮助迪庆法院进行新闻策划,大力宣传受援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与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迪庆州两级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
《措施》实施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措施》强调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支援法院与受援法院每半年要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意见建议。同时,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査,及时掌握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措施落实、资金到位、项目落地。
文:杨帆 耿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