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干警赵丽兴应邀为滇池中学高一新生上法制课,深入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昆明滇池中学于2002年开始创办,是昆明第三中学的分校。学校的干部、师资力量调配、教学资源的调配都由昆明三中统一协调组织;学校管理移植昆明三中多年来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教育教学方法与昆明三中一脉相承,老师们师德优良、敬业爱生,因此,成立以来,学校运行情况良好,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赞誉,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
简单的开场白之后,赵丽兴分别从遵守校园规则、远离寻衅滋事的人、民法典关于体育运动自甘风险原则、规则意识、校园欺凌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五个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从校园欺凌的角度,赵丽兴重点解读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和第三十四条列举的九种严重不良行为。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层面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内容,围绕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犯罪的特点向学生们介绍了未成年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
法制课结束后,赵丽兴认真解答了意犹未尽的同学提问。解答了现场学生提出的“同学约打架,到了现场不动手要不要承担责任”、“把本人的裸体照片以欣赏为目的发到群里要不要承担责任”、“两个同学在打架,我去劝架,其中一个同学认为我是去打架的,我打我,我还手,打伤了他,算不算正当防卫”等一些问题。
法治进校园,是省高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内容之一。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切实推进法院教育整顿工作,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创新优化普法形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直属机关党委)